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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社会组织矛盾纠纷调解室集中获授牌

时间: 2024-06-18 11:28:12浏览次数:816

6月14日,深圳社会组织矛盾纠纷调解室授牌仪式在龙岗区星河·领创天下会议厅举行。深圳市民政局、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为第二批新增的社会组织矛盾纠纷调解室(以下简称“调解室”)进行了集中授牌。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李文海,市中级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叶青出席授牌仪式。市民政局相关处室、市中级法院立案庭相关人员,各区民政部门以及调解室代表等参加仪式。


府院联动,打造多元纠纷化解新模式

授牌仪式现场,市民政局与市中级法院签订促进社会组织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建立良性互动工作机制,发挥人民法院业务指导和协调功能以及社会组织的行业性专业性优势,促进社会组织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

基于合作宗旨,市民政局推荐符合条件的调解室作为深圳两级法院的特邀调解组织开展诉调对接,通过矛盾预防、提前介入、及时化解等方式参与两级法院的诉前或诉中、判后、执行前调解及其他形式的纠纷化解。法院则为纳入特邀调解的社会组织调解成功的案件予以司法确认,给予调解室绿色通道支持。

调解室实现司法确认,探索出了一条行业诉源治理多元解纷的新路径,将有效降低民事纠纷成诉率,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



枢纽中心,形成市区街道三级调解网络

目前,调解室已形成覆盖市、区、街道三级100余个不同行业矛盾点线面的调解网络,组成行业专家、律师、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师等四支一百余人的专业调解员队伍。

为完善市区街道社会组织矛盾纠纷调解体系,提高调解效率,市民政局依托调解室代表市社会组织总会设立了社会组织矛盾纠纷枢纽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协调指导各个调解室开展调解工作,同时联络政府部门与法院,建立多方多部门的联动机制。

市社会组织总会调解室负责人介绍,中心将对矛盾纠纷案件进行研判,协调安排调解专家为难度较大的调解工作提供法律咨询、社工服务等援助。同时强化工作衔接与沟通,联动市区街道调解室前往专业调解机构进行学习交流,保障社会组织参与矛盾纠纷多元调解模式的高效运行。

活动上,市民政局、市中级法院相关负责人共同为社会组织矛盾纠纷枢纽中心揭牌。市社会组织总会、市律师行业协会、市心理咨询师行业协会和市社会工作者协会的专业调解队同时获授旗。



社会组织调解,助力行业产业发展新模式

自市民政局开展“深圳市社会组织矛盾纠纷调解室”试点工作以来,调解室从首批10家试点增长到现在100余家,累计受理矛盾纠纷139件,成功调解94件,收集社会组织领域矛盾风险点487条,涉及社会组织之间、社会组织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政府与企业之间等多类型多种类纠纷,将苗头性、倾向性矛盾化解在萌芽。

社会组织矛盾纠纷调解基于天然的业缘、地缘关系(熟人),直击矛盾纠纷产生的病灶,找到争执的焦点,用最低“成本”,重新恢复产业链上畅通,重构长远的企业合作关系和行业发展生态,形成“解纷+解困”对涉事企业好、“调和+调合”对行业发展好、“出海+破圈”对跨地区拓展好的发展模式,正逐步实现在法治轨道上通过社会组织力量解决行业、产业发展问题矛盾最后一公里的重大突破。

基于合作宗旨,市民政局推荐符合条件的调解室作为深圳两级法院的特邀调解组织开展诉调对接,通过矛盾预防、提前介入、及时化解等方式参与两级法院的诉前或诉中、判后、执行前调解及其他形式的纠纷化解。法院则为纳入特邀调解的社会组织调解成功的案件予以司法确认,给予调解室绿色通道支持。

调解室实现司法确认,探索出了一条行业诉源治理多元解纷的新路径,将有效降低民事纠纷成诉率,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

深圳社会组织矛盾纠纷调解室聚焦服务“20+8”产业集群,为行业纾困,为产业赋能,推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改革实践,丰富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新内涵,书写了一张社会组织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深圳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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