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税务总局、全国老龄办等12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从拓宽养老服务人才来源渠道、提升养老服务人才素质能力、健全养老服务人才评价机制、重视养老服务人才使用管理、完善养老服务人才保障激励措施等方面对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做出了部署。
在拓宽养老服务人才来源渠道方面,《意见》提出,支持多渠道引进社会工作、康复服务、老年营养、心理咨询等方面专业技术人才及经营管理人才,提升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综合能力和技术水平。广泛培养服务于老年人生活照料、健康维护、精神慰藉、法律援助、休闲娱乐等方面的志愿者队伍,鼓励低龄健康老年人积极参与,把老有所为和老有所养相结合,为增加养老服务人才资源提供有益补充。
在提升养老服务人才素质能力方面,《意见》要求,大力发展养老服务职业教育,结合行业发展需求,支持职业院校开设养老护理、养老服务与管理、康复、老年营养、老年社会工作、老年用品研发制造等相关专业,特别是要侧重失能失智照护等急需紧缺领域,完善学科体系,优化专业布局,扩大招生规模。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重点对养老护理员、养老院院长、老年社会工作者等进行培训。
在健全养老服务人才评价机制方面,《意见》明确,支持养老服务机构积极吸纳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鼓励现有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积极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评价和学历教育。鼓励在养老服务机构工作的老年社会工作者积极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并取得职业资格,更好发挥高层次人才示范带动作用。
在重视养老服务人才使用管理方面,《意见》提出,推动养老服务机构根据需要设置医疗、康复、社会工作、营养、心理咨询等专业技术岗位,配备具有相应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鼓励养老服务机构通过内设专业社会工作科室、设置专门岗位或与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乡镇(街道)社工站合作等方式,支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老年人提供心理疏导、社会融入、资源链接等服务。事业单位性质的养老服务机构原则上设置以专业社会工作岗位为主体的专业技术岗位。到2025年,推动实现每千名老年人、每百张养老机构床位均拥有1名社会工作者。鼓励养老服务机构设立志愿服务站点,合理安排服务岗位,招募志愿者为老年人提供常态化志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