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工服务机构、社工督导人员:
为落实《深圳市关于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水平的若干措施》(深府办规〔2020〕11号)、《深圳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社会工作督导工作的指导意见》(深民函〔2019〕1344号)等政府规范性文件中对社会工作督导人员的发展要求,加强我市社会工作督导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专业社会工作发展,深圳市民政局委托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工作学院拟于近期开展督导人员培训。现将相关培训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深圳市社会工作督导人员(市社协登记在册的在岗督导人员);
(二)各机构自聘督导、拟培养的储备督导人员。
二、培训内容及安排
本次专项培训将分为必修课程以及选修课程两部分,参训人员需完成不少于80学时的相关线上线下专业课程学习。(附件1)
三、培训形式
专家讲座、线上课程、案例研讨、技巧工作坊、研习社等形式。
四、培训讲师
(一)国内社会工作相关领域专家、教授;
(二)社会工作服务领域负责人或督导业务骨干。
五、培训地点
根据培训具体情况进行安排,请留意相关通知。
六、报名方式
请各社工机构统一填写报名表(附件2),并盖章确认。于8月20日(星期五)12:00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回执通过邮件发至764527785@qq.com
七、注意事项
(一)本项目由深圳市福彩公益金提供小额经费资助,参训学员请珍惜公益资源,按要求参加课程,完成学习任务。学院将定期公布学员学习情况,敦促学员按时完成学习内容,并对表现优秀的学员给予表扬与奖励;
(二)成功报名的学员可获得深圳社工督导专属课程使用券,用于“社工网院”线上线下相关课程学习,鼓励督导人员根据个人情况选修相关课程(课程使用券不得转赠);
(三)参加本项目的深圳注册社工可依据实际培训学习时长计入社工继续教育学时,社工的学习记录与其每年的登记与注册严密挂钩,请予以重视;
(四)本培训项目周期较长,过程中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社工学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相关通知。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工作学院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三日
(联系人:市社工学院小培老师,联系电话:25592399转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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