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社院教[2017]77号
关于组织2017年第二期深圳初级督导行动学习研修班的培训通知
各社工服务机构、初级督导及社工:
在深圳社工发展十年之际,督导作为社工梯队人才队伍中的中坚力量,因此督导的培养工作尤为重要,直接影响到深圳一线社工继续发展壮大。为推进深圳社会工作督导人才队伍的发展,提升深圳社会工作服务的督导水平和素质,培养新的初级督导人才,满足深圳市社工的发展速度,拟针对初级督导开展专业能力提升培训。
2017年初级督导在7月结束第二期选拔工作,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联合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工作学院将于近期组织本年度已选拔的初级督导资格人员及储备督导人才,开展初级督导行动学习研修班。
相关安排如下:
一、培训对象
1、2017年7月取得初级督导资格,且仍在市社协会员单位社工岗位工作的人员(附件1:2017年7月选拔上任的初级督导名单);
2、已取得初级督导资格,未参加督导培训的人员;
3、机构自聘督导及培养的储备督导人才(注册社工);
4、非注册社工,有意愿在督导方面发展的人才。
二、培训时间安排
2017年10-11月(具体时间详见课程安排表)
三、培训模式——行动学习理念
本次初级督导培训模式主要采用行动学习理念。所谓的行动学习法培训,就是透过行动实践学习,在一个专门以学习为目的的背景环境中,以组织或个人面临的重要问题为载体,学习者通过对实际工作中的问题、任务、项目等进行处理,从而达到开发人力资源和发展组织能力的目的。行动学习建立在反思与行动相互联系的基础之上,是一个计划、实施、总结、反思进而制定下一步行动计划的循环学习过程。
在本次督导培训的行动学习模块中,参加督导课程的学员需要寻找一位本土中级督导或者已有3年及以上初级督导资质的督导作为学习对象,依照学习手册的要求,通过问题讨论、观摩学习、实践指导等形式完成行动学习。行动学习期间会组织主题沙龙,以团队的形式讨论分享在行动学习过程中的收获及遇到的问题。
全程培训将邀请香港督导及优秀本土督导担任教练,帮助学员不断检视目标,主动探究问题、提高学习效率。考核主要从培训考勤率、团队成果展示、个人学习报告三种形式综合考评,顺利通过考核者将获得由主办方颁发的结业证书。
四、培训安排
针对初级督导应具备的能力开设相关课程,本督导系列专修课程包括五大模块:1、社工督导人才在线随身课堂(U学院);2、社工督导基础知识技巧篇;3、行动学习篇;4、互动研讨篇;5、学习成果展示,共计120学时。
五、培训方式及时间安排
1、网络课程(选修课):
2017年10月-2018年3月期间,在U学院选修。(附件2:U学院使用说明)
注:网络课程学员报名成功可注册登录线上学习,详见附件2《U学院使用说明【社工学院】》。
2、现场课程(必修课)
10月30日至11月1日3天封闭式集训;
11月24日前开展行动学习及专题研讨;
11月24日提交考核资料;
11月30日成果展示及结业仪式。
具体课程表见附件3《2017年第二期初级督导培训课程安排表》。
六、培训参考教材说明
本次培训内容以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工作学院社会工作研究系列丛书——《社会工作督导——理论与实务及本土经验反思》作为参考教材,敬请各位学员提前自行购买查阅学习。
购买方式:扫码微信订阅号—项目研究—研究丛书—立即购买
本次督导课程培训共计5天,线上线下共计120学时,本培训费包含培训讲师课酬、集中培训期间住宿费及餐饮费、场地租赁、结业证书、培训组织与管理费、税费等各项培训费用,共计3200元/人。属深圳市社工行业初级督导及注册社工享有不同额度的政府福彩公益金部分资助补贴。
其中,个人自费部分费用如下:
1、2017年7月取得初级督导资格及已取得初级督导资格,未参加督导培训的人员:减免2390元/人,个人自费810元/人(仅为集中培训期间的住宿费和餐饮费);
2、机构自聘督导及机构培养的储备督导人才(注册社工):减免700元/人,个人自费2500元/人;
3、非注册社工有意愿在督导方面发展的人才:不享受减免,个人自费3200元/人
请学员珍惜培训资源,如因个人造成培训资源浪费的,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和损失。请报名成功的学员于10月25日18:00点前提交报名信息并缴纳费用至如下账户:
户名全称: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工作学院
账 号:7442210182600101075
开 户 行:中信银行深圳笋岗支行
备注:请务必在现金存款单或网上转账备注机构简称-姓名-初级督导培训。
八、培训考核说明
考核主要分培训考勤率、团队成果展示、个人学习报告三种形式综合考评,其中考勤占20%,团队成果展示占20%,个人学习报告占60%,顺利通过考核,完成行动学习手册,将获得主办方颁发的结业证书。
九、培训报名方式
以机构统一汇总提交报名回执的形式报名,请于10月20日之前完成报名提交,发送至邮箱792876761@qq.com。培训报名后,如有特殊情况请假,请机构盖章提交请假条。
报名回执见附件4《2017年初级督导培训报名回执》
视最终的报名人数,分批次开展培训。
十、注意事项
1、本次课程将结合上海松江区助理督导师培训项目同时进行,期间需要在此批报名学员中择优选定若干名在青少年、老人、社区、禁毒四个领域的初级督导,带领上海的助理督导师进入分组驻点学习,学院将给予带领补助。
2、该课程作为深圳市注册社会工作者的继续教育课程,参加课程的注册社工可依实际参训时间记入其继续教育学时。
3、报名前请确保能全程参与本次培训,为严肃培训纪律,保证培训效果,培训期间不得迟到或早退,迟到或早退30分钟及以上的不予记录学时。
4、培训期间的详细安排将由主办方不定期通过邮件、QQ群或电话等方式发布,请相关人员随时保持畅通。
5、我院将陆续推出系列继续教育课程,请留意网站(www.sswc.org.cn)“培训通知”栏或其他形式的有关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工作学院
二○一七年十月十三日
(联系人:王慧,邮箱:792876761@qq.com,电话:22937002-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