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社院教【2017】73号
关于开展2017年深圳社工学院
“明星讲师团”种子讲师定级及升级考核的通知
各社工服务机构及社工:
2012年,我市成立深圳社工“明星讲师团”并选拔培养了第一批深圳社工内部讲师,得到了广大社工机构和社会工作者的大力支持,在深圳乃至全国范围内都取得了良好收效。为集中专业人才优势,挖掘培育更多高质量的培训讲师,进入“明星讲师团”,并进一步培养基于社会服务战略需求,契合社会公益创新事业发展趋势,具有卓越公益行动力和扎实专业基础知识的高层次、复合型培训讲师,推动社会服务领域人才成长,促进社会建设事业可持续发展。我院于2015-2017年分别组织了五批次深圳社工学院“明星讲师团”的入围选拔与培育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2017年我市社工内部讲师的选拔与评估工作,根据《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内部讲师管理办法》(深社协[2013]38号)的相关规定,深圳社工学院将于近期开展“深圳社工明星讲师团”内部讲师的定级考核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考核方式及占比
考核总分为100分,包括“课程开发及规定试讲”考核(占60%)、“课程培训考勤”考核(占20%)、“课程实战演练”考核(占20%)。
二、 考核对象及考核费用
(一)考核对象
1、2016年-2017年,入围并参加“深圳社工明星讲师团”基础培训但未按规定全程参加定级考核的学员。
2、2016年-2017年,年度讲师定级考核为储备讲师/课程开发师,拟申请升级为初级讲师/课程开发师的人员。
(二)考核费用
上述两类考核对象报名成功者,由申请参加定级考核的个人或机构自费考务费120元/人。请于2017年9月25日(周一)15:00之前缴费,逾期未交费视为放弃考核。交费方式为银行转账,帐户信息如下:
银行转账:(请务必注明:讲师考核-单位(简称)-姓名)。
户 名: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工作学院
账 号:74422 1018 2600 1010 75
开户行:中信银行深圳笋岗支行
三、考核时间及安排
(一)“课程开发及规定试讲”考核
1、考核时间:2017年10月11日(周三)下午14:00-18:00(暂定)
2、考核地点:龙岗区社会创新中心南湾创新园(暂定),具体地址请留意学院短信。
3、考核流程:
(1)请各拟参加考核人员填写“申请讲师信息采集表及课程教学计划”(模版详见附件一)并于9月28日(周四)15:00前发邮件至374573540@qq.com,该资料作为考核报名的依据。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表格者视为放弃。
为妥善安排场次、评委及考生顺序,避免资源浪费,如考生因故不能参加定级考核,务必于每批考核前7个工作日内,致电社工学院培训中心22937002-803取消考核报名。不取消考核报名又无故缺席者,视为缺课,将影响个人及机构的培训评估分数。
(2)我院将于定级考核,前2天短信通知报名者参与时间及地点,如未收到短信,可致电班主任查询。
(3)请考核对象至少提前20分钟到达本人试室,并将课件、课程教学计划或相关材料提前拷入教室电脑内。考生自行准备讲课所需物品。
(4)考核对象选取课程某一章节或知识点进行6分钟的讲解呈现,考核顺序现场抽签决定。
(6)“课程开发及规定试讲”考核采取评委现场打分并邀请行业观察团进行现场观摩,试讲结束后,将由评委进行现场点评或打分(见附件二)。
(7)每位讲解者须全程参与,除个人讲解外,并作为其他考生的讲解观察者和模拟学员,参加时间可计入继续教育学时。
(二)“课程实战演练”考核
1、考核形式及相关要求:请各申请定级考核的人员,请于下列规定时间前,自行组织不少于3小时的课程实战演练,形式(二选一):
(1)线上,网络学习。通过社工U学院在线平台发布并讲授至少3小时的课程,线上课程报名与听课学员不得少于10人,邀请朋辈内训师在线观摩打分,同时行业观察团与讲师督导团会在线观看;(2)线下,面授教学。开展面授课程,包括发布课程通知、学员填写反馈表、邀请朋辈内训师评分等流程,并提交相应纸质资料。演练课程必须与试讲考核时开发的课程一致,参加培训社工不得少于10人。
注:受邀请进行评分的朋辈内训师至少2人,可以是今年全程参加培训的内训师学员,或者受聘为明星讲师团的储备或初级内训师,但必须与讲授学员分属不同机构,否则评分无效。
2、实战考核资料提交:
(1)实战考核资料提交截止日期:2017年10月27日
(2)提交要求:
1.线上考核资料提交(电子版):需在社工U学院平台发布并讲授至少3小时的课程,线上课程报名与听课学员不得少于10人,统一提交电子版资料至374573540@qq.com,要求:文件统一按照要求编号,并放入命名“姓名-初讲定级考核”文件夹,打包发送。提交资料见下:01.培训通知或培训方案、02.学员意见反馈汇总(问卷星)、03.朋辈现场观摩评分表(扫描件)。
2.线下考核资料提交(纸质版):统一于相应规定时间前,将实战考核纸质版资料,邮寄或送至: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30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420室。提交资料见下:01.课程培训通知或培训方案、02.学员签到表、03.培训调查反馈表(见附件4,填写人不少于10人)、04.培训调查反馈汇总表(模板见附件5、请自行汇总并打印)。
(三)综合评审
“课程开发及规定试讲”及“课程实战演练”考核结束后,我院将组织专家综合评审学员的课程开发及讲课能力,为达标学员进行最终定级并颁发讲师聘书。
附件:
1、申请讲师信息采集表及课程教学计划
2、课程开发及规定试讲评分表
3、课程实战演练现场评分表
4、培训方案
5、培训调查反馈表
6、培训调查反馈汇总表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工作学院
二0一七年九月十八日
(联系人:社工学院教育中心,何老师,电话:0755-22937002-803,
邮箱:37457354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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