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社院教[2017] 47号
关于举办深圳市“禁毒社会工作高级研修班”的培训通知
各社工同仁:
随着新型毒品的出现,很多人不了解这些毒品的真正危害,造成社会中吸毒人数的数量上升、结构发生变化。禁毒社会工作需要宣传工作的成效,社会力量的参与,禁毒工作的理论研究,从而提升专业化,因此,禁毒社工的发展至关重要。
在2017年2月,国家禁毒办、公安部等12部门印发《关于加强禁毒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加强禁毒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站在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高度,大规模开展专业培训,不断提升现有禁毒社会工作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能力,逐步扩大禁毒社会工作者队伍规模。
为了推进禁毒社会工作的专业化和社会化开展,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工作学院将联合深圳市强制戒毒所,与深圳市温馨社工服务中心、深圳市龙岗区春暖社工服务中心协办,拟于近期组织开展深圳市“禁毒社会工作高级研修班”。
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人数
(一)培训对象:禁毒社会工作领域的督导、督导助理及一线社工;对该培训感兴趣的督导、督导助理及一线社工;社会组织等相关行业工作人员等。
(二)培训人数:40人
二、培训总体安排
本次培训分为4个课程模块,12个主题学习,共计52学时。
(一)培训日期: 8月10日(周四)、8月11日(周五)、8月24日(周四)、8月25日(周五)、9月14日(周四)、9月15日(周五)。
(二)上课时间:9:00—12:00,13:30—17:00
三、培训地点
深圳、香港、广州
四、培训内容与形式
(一)培训内容:
针对禁毒社工在日常工作中的职责任务,帮助禁毒社工具备基本的禁毒工作知识及能力,并提供心理支持,本次课程将分为三大模块,包括了解禁毒工作体系,及最新的相关法律政策;禁毒社会工作的基础知识及开展技能;禁毒社会工作的项目设计与实施,共计52学时。模块主要内容如下:
模块一:禁毒社会工作政策、技巧与深圳实践(共24学时)
1、国内禁毒社会工作的相关政策与发展
2、社会工作在国内禁毒领域的实践
3、参观深圳市戒毒所禁毒基地
4、禁毒特色服务设计
模块二:香港禁毒社会工作参访学习(共8学时)
1、禁毒社区康复院舍服务
2、家庭及本介入吸毒者工作手法分享
模块三:广州禁毒社会工作参访学习(共8学时)
1、了解毒品的戒断症状及干预策略
2、社区禁毒社会工作服务理念和方法
模块四:深圳本土禁毒社会工作实践案例教学(共12学时)
1、以“馨生活”项目为例谈PLM程序逻辑模式
2、“健康快车推广美沙酮维持治疗计划”案例分享
3、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模式的初步探索——以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四合一”一体化工作平台为例
4、成果总结,颁发证书
具体课程安排详见附件1
拟请老师简介详见附件2
(二)培训形式:
除专题培训、集中授课的形式外,还会安排参访交流,主题沙龙、小组分享、案例教学等多种形式,并邀请专业督导及时跟进学习,保证学习效果。
五、禁毒社工参考教材说明
本次培训内容以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工作学院社会工作研究系列丛书——《禁毒社会工作的“精细化”标准研究》作为参考教材,敬请各位学员提前自行购买查阅学习。
购买方式:扫码微信订阅号—项目研究—丛书/课题—立即购买
六、培训费用及缴费
(一)费用内容
含6天培训讲师费、场地费、参访单位行政费、两天在市外包车费,不包括食宿费、过关签证费、从深圳来往口岸及广州的交通费。
(二)费用标准
1、深圳社工可享有政府福彩公益金部分学费资助,机构或个人仅需承担480元/人(80元/人天*6天);
2、非深圳注册社工,但在深圳市社工协会会员机构单位工作,承担费用为600元/人(100元/人天*6天);
3、其他单位派遣人员费用为1600元/人
(三)缴费方式
此次培训不接受现金缴费,请通过网银转账,信息如下:
户 名: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工作学院
账 户:74422 1018 2600 1010 75
开户行:中信银行深圳笋岗支行
注:请务必在现金存款单或网上转账备注机构简称-姓名-禁毒社工研修班。
七、报名方式
(一)该课程可作为深圳市注册社会工作者的继续教育课程,参加课程的注册社工可依实际参训时间记入其继续教育学时。(6天+提交报告,总计52学时)
(二)请报名人员填写报名信息,通过公众号进行报名并及时缴费。扫码订阅号---教育培训---培训报名---7月---点击“禁毒社会工作高级研修班”进入报名页面填写个人信息。
(三)本次培训限额40名,以缴费为最终确认报名! 报名成功的学员将按照缴费顺序录取,敬请知悉。
八、注意事项
(一)请珍惜公益培训资源,并请各相关人员根据赴港培训时间及时备好赴港证件或手续;请各机构和用人单位妥善安排所属工作时间,以便其依时赴外地学习。如已报名但因个人或机构原因未如期参加学习,造成培训资源浪费的,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和相关费用。
(二)请参训人员提交不少于1000字的个人学习报告(培训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和以组为单位提交主题分享PPT(9月份总结会用)至(计4学时)。
(三)外出学习期间,请服从团队管理,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并自觉维护深圳社工形象。
(四)我院将于近期陆续推出各类培训课程,请留意社工学院网站(www.sswc.org.cn)“培训通知”栏或其他形式的有关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 1、课程安排表(以学院最终版为准)
附件2、 拟请老师简介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工作学院
二○一七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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