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委员会文件
关于召开市社会工作者党委“两学一做与社会组织党建”专题培训的通知
各基层党组织: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的通知》精神和省委、市委和市社会组织党委的有关部署要求,结合市社工党委工作实际,围绕发挥社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促进社工机构健康发展的总目标,市社工党委定于1月11日下午举行党课专题培训。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包括:
(1)专题培训:
《两学一做与社会组织党建》
授课人:市社会组织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肖卫国同志
二、时间与地点
1.时间:1月11日(星期三)下午14:30-17:00
(计入社工继续教育学时)
2.地点:罗湖区笋岗东路中民时代广场A座3楼大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社工党委各支部书记(必须参加)、支部委员、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等,每支部派2-5名党员参加,其他党员在社工学院“U学院”平台在线同步学习。
四、注意事项
1.请各位书记、党员提前安排好工作,以便到时能确保准时参加;参加培训人员应遵守培训纪律,手机关机或设静音,不随意走动;请自带环保杯。
2.请各支部书记或党务联络员填写专题培训报名表(详见:附件1),并于1月8日下午18点前发至zx@sswc.org.cn。
联系人:赵茜,电话:0755-22937002-810。
中共社会工作者委员会
201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