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学院培【2016】001号
关于2015年度第二批社工机构/督导自办培训复核情况的公告
各社工服务机构: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工作学院于2016年1月6日召开了深圳社工学院继续教育工作委员会2015年下半年社工机构/督导自办培训复核会议。来自深圳市民政局社工处处长彭程、深圳市南山区社会组织总会会长陈康候、深圳社会组织研究院院长饶锦兴、深圳市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徐宇珊、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工作学院院长助理/首席培训官余令,共5名专家参加评审会议并对资料进行复核。
各专家依据评审程序、规章制度及全体一致表决制,对2015年度第二批我市社工机构及督导自办继续教育共306期培训班的资料进行复核评审,其中共302期通过审核,4期因培训内容专业性不足、师资不符合评审要求等原因未通过审核,通过率为98%。评审过程公平公正,符合《深圳市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社工学院将及时把通过评审的自办培训课程时间录入深圳社工继续教育培训系统,注册社工可在2016年1月11日后登录培训系统查询本人学时。
专家复核评审会议对其中5门培训课程给予较高评价,并将这些课程评选为“优秀培训课程”,目录如下:
1、深圳市龙华新区壹家亲社工服务中心:《典型服务案例分享及社会服务项目化运作—执行篇》
2、深圳市南山区惠民综合服务社:《“认识自我,发现团队”正面文化培训》
3、深圳市龙华新区社会工作者协会:《龙华新区项目运作及管理培训系列培训班》
4、深圳市升阳升社会工作服务社:《个案是怎么做成的》
5、彩虹-《DFC(Design For Change孩童创意行动)-龙岗》
同时,专家评审会建议,今后机构及督导在自办培训中须重视对培训的调研、目标、满意度反馈等方面的管控,加强对行业精品课程的开发。此外,为保证培训质量,请各机构在培训中注重保存相应影像证明资料,我院也将不定期组织委员会专家去培训现场听课与抽查。对于机构和督导自办优秀培训课程,将不断推广,设为全市社工的培训课程。
现将所有课程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月7日至1月13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致电社工学院培训部,联系电话:22937002-804。
特此公告
附件:《2015年度第二批专家复审的机构/督导自办培训课程名单》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工作学院
二〇一六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