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通知

关于申报2015年度深圳社工机构绩效评估之“服务技能培训”相关信息的通知

时间: 2016-01-05浏览次数:1975

社工学院培【2015029

 

关于申报2015年度深圳社工机构绩效评估之“服务技能培训”相关信息的通知

 

各社工机构:

根据《关于开展2015年度深圳市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绩效评估的通知》要求(深民函[2015]1939号),社工学院将作为评价主体之一,对“员工培训”等相关指标进行考评。为了更加公正、客观地配合完成此项工作,请相关需参加年度评估的机构及时申报相关培训评估信息,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技能培训”评估指标60分)

1、服务技能培训计划的实施与总结(10分)

2、注册社工本年度继续教育的学时完成情况(10分)

3、一线社工参加培训的正常到课率(10分)

4、新上岗社工参加岗前培训及考试的合格率(10分)

5、机构自行组织并由市社协及社工学院评审通过的社工培训的数量和质量(10分)

6、机构承办、协办或统筹市社协及社工学院委托的社工培训的数量和质量(5分)

7、机构法人/理事长/总干事参加年度社会工作相关学习的情况(5分)

详见《2015年度深圳市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绩效评估实施办法》(深民函[2015]1939号附件)

二、申报信息内容及要求

(一)2015年社工服务机构员工培训申报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

(二)服务技能培训实施与总结:请提交本机构2015年度服务技能相关的培训班汇总表电子版(由机构自行设计模版,建议为EXCEL版或WORD版)。

(三)机构自行组织并由市社协及社工学院评审通过的社工培训的数量和质量:已于2015年期间向市社协及社工学院提交了机构自办培训相关资料的机构无需再报;仍有培训班资料未提交的,请依机构自办培训的相关流程和要求,于1231日前,将培训电子版上传至协会培训系统http://116.204.68.199:9090/saaspxxt/common/index.pl,纸质版交至社工学院培训中心林秀华处。

(四)机构法人/理事长/总干事参加年度社会工作相关学习的情况:请填写附件3,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

(五)以下涉及社工机构“服务技能培训”的其他资料由社工学院培训中心根据社工在本年度参加相关培训的记录评分,不需机构提交资料:

1、注册社工本年度的继续教育学时完成情况;

2、一线社工参加培训的正常到课率;

3、新上岗社工参加岗前培训及考试的合格率;

4、机构承办/协办/统筹市社协及社工学院委托的社工培训的质量。

三、申报信息提交办法

请各机构培训负责人汇集上述资料后,以不同文件或文件夹命名,一并以压缩包电子版形式发邮件至lxx@sswc.org.cn。邮件主题及压缩包文件名为:“XX机构2015年员工培训申报材料”。

社工学院将根据各机构自行申报的上述资料,对照社工学院的相关记录及现场抽查结果进行评分。请各机构严格自律,客观真实地填写和申报相关信息,一旦发现机构有虚报和造假情况,此项评分直接计为0分,并上报主管部门处理。

四、资料提交时间

申报信息提交的截止日期为20151717点,如机构未按时申报并提交上述资料,或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影响机构年度评估的,由机构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5年度员工培训评估评分细则

2、2015年社工服务机构员工培训申报信息汇总表

3、机构高层参加社会工作学习情况申报表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工作学院

                                     二O一五年一月三日


(社工学院培训中心林晓雪  邮箱:lxx@sswc.org.cn

电话:22937002-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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