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深圳)、深圳市儿童医院、香港大学深圳医院、深圳市医疗卫生专业服务中心、深圳市龙岗区春暖社工服务中心、深圳市人民医院、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工作院、深圳市生前预嘱推广协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何裕隆、符隆文、吴文湄、程瑜、张凤祥、韩艳红、罗琼华、司杨、林莲英、周殷华、方婵、李检阅、谢佳洁、翁惠敏、林俊拔、官蕾丹、余令、李瑛。
本次发布实施的地方标准将对进一步规范深圳市乃至全国安宁疗护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具有指导作用,对逐步构建和完善安宁疗护服务体系和服务模式,确保深圳市安宁疗护服务持续良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就和小院一起了解安宁疗护社会工作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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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疗护是落实“健康中国2030 ”规划纲要、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加强老年护理服务等相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2017年,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安宁疗护实践指南(试行)》《安宁疗护中心基 本标准(试行)》和《安宁疗护中心管理规范(试行)》,强调安宁疗护中的多学科协作模式,将心理支持和人文关怀列入安宁疗护服务内容,并将医务社会工作者列入安宁疗护服务的团队人员。社会工作是安宁疗护服务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与安宁疗护的整体质量密切相关。
深圳作为国家第二批安宁疗护试点城市和全国社会工作发展的标杆城市,积极探索安宁疗护社会工作服务的创新模式。《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深圳市安宁疗护服务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深卫健 老龄〔2022〕10号)要求“提供医疗机构及社区居家安宁疗护服务的机构,应组建以执业医师、执业护士、医务社工为核心 ”的多学科协作团队。为充分发挥社会工作者在安宁疗护服务中的专业作用、提高安宁疗护社会工作服务能力、指导安宁疗护社会工作服务内容、保障安宁疗护社会工作服务质量,特制订本文件,以总结和推广深圳市在安宁疗护社会工作领域的实践经验与先行示范成果。
主要内容
本指南主要包含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服务原则、服务内容、服务方法、服务流程、针对特定需要的介入取向、服务管理,共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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