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陆续组织开展2024年度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目前已启动评审工作的有广东、上海、新疆、河南、海南、安徽、陕西、江苏、福建、四川、河北、甘肃、北京、内蒙古、辽宁、江西、山东、湖北、贵州、吉林20地,其中新增的是广东、上海、新疆。除广东、上海、北京、江苏、四川、陕西外,河北等14地的评审形式均为委托全国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开展。
申请人(2021年至2023年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合格证明)需要重点关注以下时间节点:
第一步:提交申请
河北、甘肃、内蒙古、辽宁、江西、山东、湖北、贵州、陕西、安徽、河南、福建、海南、北京、四川、吉林已结束。
即日起:申请人(广东)在广东省委社会工作部微信公众号“广东社会工作发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府网站下载填报材料。
10月28日至11月10日期间:申报人员(上海)至上海市社会工作者协会(地址:徐汇区虹漕路421号65栋403室)现场提交书面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新疆:请关注《关于组织开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4年度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的通知》,按通知要求完成相关事项。
第二步:材料审核
陕西、河北、甘肃、辽宁、江西、山东、湖北、贵州、安徽、河南、福建、海南、内蒙古、吉林已结束。
10月30日前:将以邮件或电话形式告知申请材料审核情况(北京)。
10月30日前:申请人(四川)登录申请平台查询申请材料审核情况。
12月2日前(含当天):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申请人(江苏)。
在15个工作日内:(上海)对通过审核人员反馈受理号,并通知申报人员支付评审费用。
11月12日前:(广东)报送广东省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甘肃、辽宁、安徽、河南、河北、内蒙古、江西、山东、湖北、贵州、海南、吉林已结束。
10月31日前:审核通过的申请人(陕西、福建)应将纸质盖章申请材料(一式壹份)寄送至指定地址。
11月4日前:申请人(江苏)将申请材料原件提交至工作单位所在地设区市委社会工作部。
11月11日前: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北京)应将纸质盖章申请材料(一式五份)使用邮政EMS快递至指定地址。
11月15日前: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四川)将纸质盖章申报材料(一份)邮寄至指定地址。
广东:由广东省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在省委社会工作部微信公众号“广东社会工作发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府网站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第四步:答辩
11月中下旬:答辩(北京、陕西),具体答辩安排将以短信或电话形式告知申请人。
12月初:评审答辩(新疆),相关安排将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参加评审人员。
12月6日至8日:答辩(安徽、河北、山东、湖北、贵州、吉林),具体答辩安排将以短信或电话形式告知申请人。
12月上旬:答辩(河南、甘肃、辽宁、江西、福建),具体答辩安排将以短信或电话形式告知申请人。
12月底:相关安排将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告知申请人(江苏)。
内蒙古:将根据人员规模统筹安排评审时间和方式,具体答辩安排将以电话形式告知申请人。
海南:申请人应在评审期间保持电话畅通,评审其他相关事宜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
广东:具体答辩安排将以短信或电话形式告知申请人,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参加。
上海:评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届时未参加面试答辩者,视同放弃评审,所缴费用不予退回。
第五步:公示及完成
12月6日前:相关评审工作完成(四川)。
12月初:公示评审结果(北京)。
12月中旬:公示评审结果(安徽、甘肃、辽宁、江西、山东、湖北、贵州、福建、吉林)。
12月底前:公示评审结果(河南)
上海、广东、海南、陕西、河北、内蒙古:待定。
来源:中国社会工作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