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学院培【2015】023 号
关于发布2015年第四期社会工作者上岗基础知识考试考场安排的通知
各社工机构:
根据《关于举办2015年第四期社会工作者上岗基础知识培训及考试的通知》(社工学院培〔2015〕019号),2015年第四期社会工作者上岗基础知识考试将于2015年12月3日(周四)晚上在深圳市城市学院(福田区振华路21号)举行,考试时间为19:00—20:30。请大家提前查询交通路线,凭身份证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之内未进入考场参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请各位考生在考试期间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否则按舞弊处理,考分直接计零并在行业内予以通报:
1、考生于考前15分钟关闭手机、手提电脑及其他电子通讯设备。
2、进入考室后,考生将上述所有电子通讯设备及书籍、笔记本、手提包等个人物品放置到考室前台或监考老师指定的其他位置,禁止随身携带到座位。
3、禁止交头接耳,传阅试卷,抄袭或传递与考试内容相关的的文字资料(含小纸条)。
4、考生根据座位号入座,严禁自行调整座位。
5、开考30分钟内禁止提前交卷。
6、考生交卷后迅速离开考场,禁止在考室内及考室外的楼道大声探讨考试试题及答案。
为方便考生查询本人考场信息,现将考场安排表予以公布,详情请下载附件查看。考场信息如有错漏,请相关机构和个人于12月1日12时前联系社工学院培训中心(电话:22937002-801)。若因机构或个人原因未及时补报或更改考试信息,而造成考生无法参加考试者,责任由机构或个人承担。
如因机构或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且未在培训前联系社工学院培训中心取消考试,则视为弃考,相应责任由机构或个人承担。
特此通知
附件:2015年第四期上岗基础知识考试考场安排表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工作学院
二○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
(联系人:社工学院培训中心 赵茜,
电话:22937002-801,邮箱:zx@sswc.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