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陆续组织开展2024年度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目前已启动评审工作的有北京、内蒙古、辽宁、江西、山东、湖北、贵州7地,其中新增的是北京、内蒙古、辽宁、江西、山东。除北京外,内蒙古等6地的评审形式均为委托全国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开展。
申请人(2021年至2023年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合格证明)需要重点关注以下时间节点:
(一)个人申请
申请人下载并且填报《北京市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申请表》,并按照《北京市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申请材料要求》准备评审证明资料。
(二)工作单位推荐
申请人将《北京市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申请表》及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审核。所在工作单位按照程序对申请材料和申请人履职情况进行严格审核,择优推荐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所在工作单位按照管理权限进行推荐,并出具公示情况及推荐意见。
(三)上传申请资料
申请人须于10月23日前按要求将申请材料上传至邮箱:bjgjsgs@126.com。
(四)初审和补交材料
评审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10月30日前将以邮件或电话形式告知申请材料审核情况。
申请材料不合格的申请人应在11月6日前补齐材料,发至邮箱:bjgjsgs@126.com,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应在11月11日前将纸质盖章申请材料(一式五份)使用邮政EMS快递至指定地址。
(五)答辩考核
预计在11月中下旬组织答辩,具体答辩安排将短信或电话形式告知申请人。
(六)评审公示
评审结果预计在12月初公示,公示期为15天。
第一步:
10月12日前:申请人(内蒙古、辽宁、江西、山东、湖北、贵州)登陆https://sswe.net.cn,注册并填报《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申请表》,并准备与申请表相对应的评审证明资料。
第二步:
10月18日前:申请人(辽宁、江西、山东、湖北、贵州)登录申请平台查询申请材料审核情况。
10月18日前:申请材料不合格的申请人(内蒙古)应通过申请系统一次性补齐材料,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10月20日前:申请材料不合格的申请人(辽宁)应通过申请系统一次性补齐材料,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10月20日前:审核通过的申请人(辽宁)应将纸质盖章申请材料原件(一式壹份)使用邮政EMS快递至指定地址。
10月25日前: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内蒙古、江西、山东、湖北、贵州)应将纸质盖章申请材料原件(一式壹份)使用邮政EMS快递至指定地址。
第四步:
12月6日至8日:答辩(山东、湖北、贵州),具体答辩安排将以短信或电话形式告知申请人。
12月上旬:答辩(辽宁、江西),具体答辩安排将以短信或电话形式告知申请人。
内蒙古:将根据人员规模统筹安排评审时间和方式,具体答辩安排将以电话形式告知申请人。
第五步:
12月中旬:公示评审结果(辽宁、江西、山东、湖北、贵州)。
内蒙古:待定。
来源:中国社会工作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