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通知

关于招募督导见习服务机构的通知

时间: 2024-05-14 17:23:51浏览次数:1402

各社工机构:

社会工作督导是专业社工人才队伍的组成部分,是社会工作服务专业性、实现社会服务效能的重要保障,目前,各地社会工作督导队伍发展日益壮大,受各省市委托,近年来社工学院陆续开展了多个社会工作督导人才培养项目。为助力打造专业素养高、服务能力强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促进深圳与其他地区社会工作专业及督导工作的交流,社工学院现面向深圳各社会服务机构招募督导见习服务机构,协同推动社会工作督导人才队伍的发展。


01

督导见习机构招募详情

1. 见习时间

2024年5月29日

 

2.见习目标

深圳市内相关服务点。


02

招募对象要求

1. 机构要求

★ 在深圳市内依法登记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申请机构须确保报送的督导资料等所有信息真实有效;

 对督导在项目开展过程中的各项工作予以支持; 

★ 见习安排需围绕社会工作实务(重点聚焦养老、社会救助等领域)、慈善工作等相关主题进行,专注前述领域的机构优先;

★ 需安排督导学员到机构跟岗见习,有相关督导见习服务经验机构优先。


2. 督导要求

机构需安排1-2位督导专门跟进督导见习事宜,督导应符合以下资质:

★ 在社工机构从事社工实务5年及以上,持有国家中级社工师证;

★ 有3年及以上的社工督导经验;

★ 必须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


03

筛选及名额确定流程

机构申请并报送信息——资质审核——名单确认及公示——签订合作协议。


04

报名表提交方式

符合条件的机构需填写报名表及督导见习安排计划表(见附件1、附件2),并于5月20日(周一)12:00前将报名表(word版、机构盖章扫描版)、督导见习安排计划表及相关证明资料等文件打包发送至邮箱project-fz@sswc.org.cn,邮件及文件命名格式为:督导见习服务机构(机构全称),例如:督导见习服务机构(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工作院)。

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机构登记证书;督导人员学历学位、督导资格证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等级证书等。

05

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5月20日(周一)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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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社工学院杨老师

25592399-802

06

附件下载

附件1:报名表

附件2:督导见习安排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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