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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202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单独划线地区合格标准已公布!

时间: 2023-11-06 10:12:41浏览次数:1828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近日印发《关于单独划定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明确,执业药师、通信(初、中级)、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初、中、高级)、社会工作者(初、中、高级)、经济(初、中、高级)、卫生(初、中级)、审计(初、中、高级)、统计(初、中、高级)、银行业专业人员(初、中级)、翻译专业资格(二级、三级)等10项职业资格考试,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西藏自治区、四省(四川、云南、甘肃、青海)涉藏州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南疆四地州、甘肃临夏州、四川凉山州以及四川乐山峨边县、马边县及金口河区实行单独划线,取得的单独划线职业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在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单独划线地区有效。

《通知》提出,在单独划线地区报名参加相关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未达到全国合格标准,在规定的考试成绩有效期内,全部科目达到单独划线地区合格标准的,发放单独划线职业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在单独划线地区之外报名参加相关职业资格考试,到单独划线地区工作的人员,未达到全国合格标准,在规定的考试成绩有效期内,全部科目达到单独划线地区合格标准的,可向当地省级考试管理机构申领单独划线职业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

来源:中国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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