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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递关爱,致敬榜样!2023年深圳市儿童关爱服务案例征集启动啦!

时间: 2023-05-09 11:50:46浏览次数:1486
深圳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开展“2023年深圳市儿童关爱服务案例征集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决策部署,全面总结提炼在儿童关爱服务领域的优秀做法和典型经验,不断提升基层儿童工作的精准化、专业化、精细化水平,进一步推动我市未成年人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深圳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开展“2023年深圳市儿童关爱服务案例征集活动”(以下简称“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例要求

(一)案例范围

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构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位一体”社会化综合保护体系的要求,为深圳市范围内的儿童及其家庭提供针对性个案服务的案例。相关案例应重点体现基层儿童工作者专业能力的运用申报单位或个人须基于《专业能力指标体系框架及解释说明》(附件3),围绕至少一项专业能力来展开撰写案例。

(二)征集原则

1.真实性:申报主体必须是真实提供服务的主体,不得冒名顶替;申报案例所提供的材料应源于实际工作,有真实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过程和服务效果,不得杜撰、移植或抄袭。

2.完整性:案例服务已完成计划、执行、评估与反馈等各阶段工作,并于2023年3月31日前顺利结案。尚未开展、准备开展和正在开展服务的案例不能参加申报活动。

3.专业性:案例服务运用专业手法和技巧,主题鲜明,服务的介入流程和方法能够体现出专业价值。

4.示范性:案例已实现预期目标,在解决服务对象问题、提升未保工作水平、创新儿童关爱服务等方面取得良好成效,对同类服务具有借鉴和示范意义。

二、案例申报

(一)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分为单位和个人两类:

1.市区两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各区(新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儿童关爱保护相关领域的社会组织等;

2.从事儿童关爱保护服务的基层工作人员(如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儿童社工、志愿者等。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5月1917:00

(三)申报材料

1.儿童关爱服务案例申报表(附件1);

2.案例文章(撰写指引及要求见附件2);同时申报多个案例的,每个案例均需提供1份《儿童关爱服务案例申报表》、1篇案例文章。

3.案例撰写请参照《示范案例》。

三、活动奖项

(一)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不设奖金奖项,设有“深圳市儿童关爱服务十佳案例”“最佳人气案例奖”“优秀组织奖”,颁发获奖证书。

(二)案例应用

1.“深圳市儿童关爱十佳服务案例”将收录于《基层儿童工作者核心能力教学案例》;

2.获奖案例作者将获得“未保领域实务型讲师”培养的优先参与权,同时有机会受邀参与《基层儿童工作者核心能力教学案例》系列课程研发。

四、活动安排

(一)案例征集2023年5月19截止

本次案例征集活动采用单位申报和个人申报两种方式,其中各单位申报案例数量不超过3个,个人申报案例数量不超过1个。

(二)入围审查(2023年5月中旬)

对征集的案例开展资质审核、初步筛选及专家初审等工作,确定入围案例名单。此环节主要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把关,重点审查案例是否真实有效、材料是否齐全规范。

(三)络投票(2023年5月中下旬)

面向社会开放案例网络投票平台,上线入围案例的作品概要并邀请大众为喜爱的案例投票。大众网络投票结果在最终案例评分总成绩中占比20%。

(四)家评审(2023年5月下旬)

组织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专家,以“路演+答辩”的评审方式对入围案例进行打分,入围的单位需派代表人员进行现场汇报及答辩(包含案例展示和互动环节)。专家评审结果在最终案例评分总成绩中占比80%。

(五)结果公示(2023年5月底)

结合网络投票与专家评审的成绩加权计算,以得分高低确定最终排名。排名前十的案例评选为深圳市儿童关爱服务十佳案例,并进行为期3天的结果公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采用书面形式提出。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好本次申报工作,相关材料整体打包后,单位名称/个人姓名+深圳市儿童关爱服务

案例征集活动”的形式命名,于2023年5月1917:00前报送至邮箱:fhjdyy2023@163.com。

 

附件:1.深圳市儿童关爱服务优秀案例申报表

2.案例文章撰写指引及要求

3.基层儿童工作者专业能力指标体系框架及解释说明

4.示范案例

 

活动咨询热线:25592399转806;15270982679(微信号)

活动监督热线:82426161;13632019607(陈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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