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通知

关于招募督导见习服务机构的通知

时间: 2022-11-11 18:00:17浏览次数:1036

各社工机构:

社会工作督导是专业社工人才队伍的组成部分,是社会工作服务专业性、实现社会服务效能的重要保障,目前,各地社会工作督导队伍发展日益壮大,受各省市委托,近年来社工学院陆续开展了多个社会工作督导人才培养项目。为助力打造专业素养高、服务能力强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促进深圳与其他地区社会工作专业及督导工作的交流,社工学院现面向深圳各社会服务机构招募督导见习服务机构,协同推动社会工作督导人才队伍的发展。


一、督导见习机构招募详情(第一批)

(一)见习时间

2022年11月-12月

(二)见习目标

通过5天的督导见习,夯实培养对象督导专业基础,提高督导实务水平及管理能力。

(三)见习地点

深圳市内相关服务点。


二、招募对象要求

(一)机构要求

1.在深圳市内依法登记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2.申请机构须确保报送的督导资料等所有信息真实有效;

3.对督导在项目开展过程中的各项工作予以支持;

4.见习安排需围绕社会工作实务(重点聚焦老年人、儿童、社区、社会救助等领域)、社会治理、社会工作督导及社工站等相关主题进行,专注前述领域的机构优先;

5.需安排督导学员到机构跟岗见习,有相关督导见习服务经验机构优先。

(二)督导要求

机构需安排1-2位督导专门跟进督导见习事宜,督导应符合以下资质:

1.在社工机构从事社工实务5年及以上,持有国家中级社工师证;

2.有3年及以上的社工督导经验;

3.必须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


三、筛选及名额确定流程

机构申请并报送信息——资质审核——名单确认及公示——签订合作协议。


四、报名表提交方式

符合条件的机构需填写报名表及督导见习安排计划表(见附件1、附件2),并于11月17日(周四)16:00前将报名表(word版、机构盖章扫描版)、督导见习安排计划表及相关证明资料等文件打包发送至邮箱xm@sswc.org.cn,邮件及文件命名格式为:督导见习服务机构(机构全称),例如:督导见习服务机构(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工作学院)。

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机构登记证书、等级评估证书;督导人员学历学位、督导资格证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等级证书、相关荣誉证书、聘书等。


五、报名截止时间

2022年11月17日(周四)16:00

六、联系方式

社工学院王老师,25592399-806。

 

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附件1:报名表

附件2:督导见习安排计划表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工作学院

2022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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