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向社会公示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以下简称大典),并在官网发布了关于对《大典》进行公示的公告。
与社会工作、心理直接相关的职业也列在《大典》内,包括:心理学研究人员、精神科医师、心理治疗技师、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婚姻家庭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师。
公告表示:下一步,新版《大典》经公示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将正式颁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或修订相关职业标准,同时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新职业标准或评价规范,指导培训机构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开展培训。
此外,公告中还提到:
将由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开展评价活动,对评价认定合格的人员,由评价机构按照有关规定颁发证书,获证人员信息纳入人才统计范围,获证人员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政策。
社会工作者
心理咨询师
家庭教育指导师
婚姻家庭咨询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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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