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

定了!2022版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公示,社会工作者被列为第二大类!

时间: 2022-07-22 10:01:51浏览次数:4243


7月1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向社会公示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以下简称大典),并在官网发布了关于对《大典》进行公示的公告。


与社会工作、心理直接相关的职业也列在《大典》内,包括:心理学研究人员、精神科医师、心理治疗技师、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婚姻家庭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师。


公告表示:下一步,新版《大典》经公示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将正式颁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或修订相关职业标准,同时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新职业标准或评价规范,指导培训机构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开展培训。


此外,公告中还提到:


将由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开展评价活动,对评价认定合格的人员,由评价机构按照有关规定颁发证书,获证人员信息纳入人才统计范围,获证人员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政策。


社会工作者职业概况


具体描述如下:
2-07-10(GBM20710)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在社区、社会服务机构和社会组织中,从事社区建设、社会服务、社会组织发展等工作的专业人员。

图片

图片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2-07-10-01社会工作者; 2-07-10-02社会组织专业人员; 2-07-10-03心理咨询师
2-07-10-01社会工作者,从事社会服务项目开发设计、个案服务、小组服务、社区建设等专门化社会服务的专业人员。

社会工作者

图片


心理咨询师


图片



家庭教育指导师


图片


婚姻家庭咨询师

图片




全文点击“阅读原文”查看详情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工作学院
SHENZHEN SOCIAL WORK COLLEGE
Copyright © 2024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工作院 版权所有 粤ICP备18044011号
网站技术支持:微加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