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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社会工作服务供给!深圳民政18条措施稳经济惠民生促发展

时间: 2022-07-20 16:48:08浏览次数:1077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广东省委、省政府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以及深圳市《关于扎实推动经济稳定增长的若干措施》,充分发挥民政职能作用,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深圳市民政局日前印发了《关于服务保障扎实推动经济稳定增长惠民生促发展的若干措施》。


其中,涉及社会工作的有以下措施:

在“做优基本社会服务,增加贴心暖心服务”方面,提出要优化社会工作服务供给。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双百”社工和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工力量,为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提供政策落实、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实现“一街道(镇)一服务站,一社区(村)一服务点”,全市社会工作服务站(点)100%覆盖,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社会工作服务100%覆盖。

在“持续加大民政事业投入力度,全力促进稳岗就业”方面,提出要提升社区服务业吸纳就业能力。进一步增强养老、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等社区服务业的吸纳就业能力。加快推动《深圳市关于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水平的若干措施》及配套文件落地见效,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基层社区、社会组织开发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吸纳人员就业。优化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配足配强社区社会工作者。


深圳市民政局关于服务保障扎实推动

经济稳定增长惠民生促发展的若干措施

做实基本民生保障,落实兜底保障措施

●   加强困难群体救助帮扶

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365元,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2048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金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2184元。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按规定条件及时启动物价临时补贴。加大对受疫情等影响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的临时救助力度。健全家庭和个人自救自立的“造血式”帮扶机制,定期回访特殊困难群众,因户施策、因人施策,帮助救助保障对象就业创业。加快建设一链式智慧社会救助服务平台,实现社会救助业务“一门受理、协同办理”。


●   加强困境儿童兜底保障

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补贴调整为每人每月2454元。加强困境儿童排查,规范强制报告、应急处置、救助帮扶、监护干预保护机制,做到“应保尽保”。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组织为困境儿童提供专业服务。推进儿童福利机构提质增效,增强养、治、教、康能力。加强各区、各街道未成年人保护机构规范化建设。


●   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组织开展“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等专项救助行动,实现流浪乞讨人员“应救尽救”。及时将已落户安置且符合条件的长期滞留人员按程序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加大流浪乞讨人员科技寻亲力度,帮助救助对象寻亲返乡。


●  建立健全社会关爱帮扶长效机制

持续实施“深圳经济特区建设者重大疾病关爱基金”,为患有重大疾病、家庭困难的深圳经济特区建设者及其子女,提供最高限额为5万元的大病医疗救助金;开展“雏鹰展翅”计划,低收入家庭学子可申请助学金和奖学金,最高可申报2万元学费。结合“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中国公益慈善项目大赛”“中华慈善日”“深圳慈善日、慈善月”“99公益日”等活动,培育一批品牌慈善项目,为“老小”“弱困”等困难群众、特殊群体提供关爱服务。



做优基本社会服务,增加贴心暖心服务

●   加强基本养老服务保障

推动出台《深圳市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2022年版)》,明确基本养老公共服务项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责任主体。健全完善街道—社区—小区—家庭“四级服务网络”,新增街道长者服务中心10家。鼓励诚信良好的餐饮企业参与老年人配餐助餐服务,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助餐机构给予运营补贴。着力改善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生活环境,实现有需求且符合资助条件的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全覆盖。推广智能照护系统,覆盖保障高龄独居老人。


●   优化社会工作服务供给

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双百”社工和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工力量,为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提供政策落实、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实现“一街道(镇)一服务站,一社区(村)一服务点”,全市社会工作服务站(点)100%覆盖,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社会工作服务100%覆盖。


●   大力实施民生微实事项目

完善问需机制,通过“线上+线下”“集中+动态”“群体+区域”等方式加强项目问需。创新项目产生方式,各区、各街道结合辖区实际,统筹实施一批契合社区居民需求的示范项目。聚焦服务困境儿童、留守儿童、高龄老人、独居老人、困境妇女、残疾人等弱困群体,全年实施民生微实事项目不少于6000件。


●  切实减轻群众婚丧负担

修订《深圳市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实施办法》,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项目从8项增加至10项。积极倡导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在福田、盐田、龙华等区开展省级婚俗改革试验区创建,培育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巩固婚姻登记机关进公园成果,打造“最美的登记处”送给最“甜蜜”的人。


●   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民生事业不断完善民生服务供给体制,会同教育、文体部门共同开展教育类基金会、体育类社会组织规范管理和提升效能试点工作。鼓励教育类基金会捐赠支持学校建设、资助特色教育项目,引导体育类社会组织在优化体育资源配置、举办体育赛事、参与建设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等体育事业中发挥积极作用。



持续加大民政事业投入力度,全力促进稳岗就业

●   加快民政基础设施建设

合理扩大有效投资,持续推动市、区两级民政领域11个固投项目,加快推进市社会福利救助综合服务中心、市殡仪馆改扩建、市民政康复中心A院区、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改造升级等项目建设。


●   加大社会服务工作投入力度

全年市、区两级投入不少于4.9亿元的福彩公益金资助特殊群体社会福利项目,其中投入支持发展养老服务的福彩公益金占比达到55%以上。全年累计配套投入不少于10亿元购买社会组织、工商企业的服务开展民生微实事项目,充分发挥市、区两级民生微实事项目库作用,搭建在库项目方、街道、社区等多方对接平台,助力社会组织和工商企业良性发展。


●   提升社区服务业吸纳就业能力

进一步增强养老、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等社区服务业的吸纳就业能力。加快推动《深圳市关于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水平的若干措施》及配套文件落地见效,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基层社区、社会组织开发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吸纳人员就业。优化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配足配强社区社会工作者。鼓励养老从业人员参与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养老服务专项能力考核,不断提升养老服务队伍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加大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力度,出台《关于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实施方案》,重点孵化培育公益慈善、生活服务、社区事务、文体活动类社区社会组织,依托全市15个孵化培育基地和各区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等,为社区社会组织提供组织运作、活动场地、人才队伍等方面支持。


●  全力维护福利彩票销售和就业市场稳定

拓展福利彩票销售渠道,重点拓展深圳中央商务区、中小型连锁机构、大型社区等区域的站点设立,推进布设新型便携型销售终端类投注站;重点拓展连锁渠道及新型移动空间渠道,大力拓展即开票灵活化销售方式。向全市符合条件的福彩投注站发放一次性疫情防控专项补助;投放24辆新能源汽车和2.8万张深圳通标准纪念卡,开展“乐购双色球,汽车开回家”彩民回馈活动,组织开展营销配套活动,增加投注站代销收入,提振福彩代销者经营信心。



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助力深圳高质量发展

●   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助企纾困

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倡导行业协会商会减免或降低会费,帮助企业减负。行业协会商会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通过多种方式加强政策措施宣贯,推动本行业本领域广大市场主体对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一系列扎实稳住经济的利好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实时了解掌握本行业本领域企业生产经营面临的实际困难和亟待解决的问题,及时准确反映行业企业诉求,提出帮助行业渡过难关的意见建议,协助政府部门抓好纾困政策的落实落地。提供精准服务,指导会员企业用好用足税费减退、社保费缓缴、房屋租金减免、稳岗支持、金融支持等各项支持性政策措施。深入研究总结本行业本领域疫情防控条件下产生的新业态、新模式,大力推动会员企业之间、行业之间的资源、技术、市场交流合作,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   主动服务“20+8”产业集群发展

围绕“一集群、一展会、一论坛、一协会”目标,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的协会组织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搭建信息平台促进信息资源共享,搭建交流平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瓶颈问题。鼓励支持深圳龙头企业及其发起成立的国际组织,主动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国际标准研究制定,攻坚突破产业发展核心技术。培育遴选一批党建引领突出、内部管理规范、作用发挥明显的“20+8”产业领域社会组织交流服务展示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行业交流合作。


●   探索公益慈善支持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

研究培育慈善主体、鼓励股权和不动产捐赠、设立科学技术奖项等方面相关举措,助力逐步建立起“政府+企业+社会”多元投入体系,引导社会力量投入科技创新,实现慈善事业和科技创新双赢局面。


●  加大养老机构政策扶持力度

落实落细51条养老服务投资扶持政策措施,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积极投资养老服务领域。引导养老机构参与广东省星级评定,打造新一批星级养老机构。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品牌建设,鼓励养老服务品牌运营机构或企业跨街道实行连锁式运营。


●   织密扎牢民政领域安全防护网

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民政事业发展,科学动态调整疫情防控措施,毫不松懈抓好民政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督促指导民政服务机构完善常态化监测预警工作措施,加强机构内老年人、儿童、特困人员等健康监测和应急处置,确保民政服务对象医疗、生活需求得到保障。坚持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同部署同推进,持续推进民政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应急演练等工作,全力以赴织密安全防护网。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具体政策措施已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


来源:深圳市民政局、中国社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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