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深圳市第六届鹏城慈善奖褒扬活动暨2021年度深圳慈善捐赠榜动员部署会在中民时代广场顺利召开,会议正式启动了第六届鹏城慈善奖褒扬活动和2021年度深圳慈善捐赠榜编制工作。
第六届鹏城慈善奖褒扬活动和
2021年度深圳慈善捐赠榜
申报已经开启
快来看看可以申报哪些项目/榜单吧
第六届鹏城慈善奖褒扬活动
“鹏城慈善奖”褒扬活动已成功举办五届,作为深圳慈善最高奖项,累计606家企业、机构、项目和个人获此荣誉,显著提升了慈善氛围,带动了更多社会公众投身慈善、友爱互助。
Q1:谁可以申报?
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在深圳市慈善公益领域,特别是助力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活动中事迹突出、贡献较大、影响广泛的机构、家庭、个人、团队、慈善项目、慈善信托等(含在深华侨和港、澳、台同胞)。
Q2:有哪些可申报项目?申报条件是什么?
1. 鹏城慈善楷模
在我市慈善领域事迹突出、社会影响力良好、具有感召力、公信力、示范性的个人、家庭和志愿服务团队,不以捐赠款物情况为主要依据。原则上名额不超过5个。
2. 鹏城慈善推动者
在我市专职从事公益慈善事业满5年,且在公益慈善组织任职副秘书长(副总干事)以上,事迹特别突出、具有良好社会影响的慈善行业工作者,不以捐赠款物情况为主要依据。原则上名额不超过5个。
3. 鹏城慈善典范项目(慈善信托)
在深圳辖区范围内或深圳市慈善组织在深圳辖区范围外开展的,在解决社会问题、服务社会建设、促进社会进步等方面具有创新性、示范性、持续性、可复制性,社会影响力大的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原则上名额不超过15个。曾获得过“鹏城慈善典范项目”的原则上不再申报。
4. 鹏城慈善典范机构
登记住所在我市辖区范围内,2020年至2021年期间运作管理规范、信息公开透明、社会公信力高,在推动深圳市慈善事业创新发展等方面事迹突出的4A级及以上慈善组织。原则上名额不超过10个。曾获得过“鹏城慈善典范机构”的原则上不再申报。
5. 鹏城慈善捐赠企业
登记住所在我市辖区范围内的企业,2020年至2021年期间捐赠数额较大、事迹典型、贡献突出,参考企业及员工参与慈善活动的年限、方式、效果、履行社会责任情况。原则上名额不超过30个。
6. 鹏城慈善捐赠个人
在我市辖区范围内从事慈善活动的个人,2020年至2021年期间捐赠数额较大、事迹典型、贡献突出,参考个人参与慈善事业的年限、社会评价、捐赠方式创新等情况。原则上名额不超过30个。
Q3:申报的方式是什么?
以在线申报为主。登录深圳市慈善事业联合会官网(www.szscl.org),点击“第六届鹏城慈善奖褒扬活动暨2021年度深圳慈善捐赠榜”栏目,根据公告指引,点击意向申报项目链接进行填写。
Q4:什么时间可以申报?
自启动之日起至2022年8月5日止。
Q5:申报的要求有哪些?
1.机构、家庭、个人、团队、慈善项目、慈善信托存在下列情况的,不得参与申报:
(1)填报申报材料时隐瞒情况、弄虚作假的。
(2)存在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3)在慈善捐赠活动中有失信行为的下列单位、个人:
①被民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慈善组织;
②被民政部门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慈善组织的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③在通过慈善组织捐赠中失信,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定承担责任的捐赠人;
④被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的假借慈善名义或假冒慈善组织骗取财产的单位、个人。
2.“鹏城慈善捐赠个人”、“鹏城慈善捐赠企业”以申报对象提交的捐赠凭证作为统计其捐赠额的依据。捐赠凭证包括依法登记的非营利性组织、机构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开具的专用捐赠票据、加盖合法接收单位有效公章的收据、捐赠证明或捐赠证书、加盖公章的银行转账凭证、捐赠双方签订的有效协议(按实际到账金额计算)等。
3.鹏城慈善奖褒扬活动入选者如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者隐瞒情况、弄虚作假骗取褒扬的,或者在慈善捐赠活动中有严重失信行为的,经组委会审议,将对其所获褒扬予以撤销,收回证书。
Q6:评选的程序有哪些?
1.组委会办公室根据申报情况及证明材料(含文字、图片和影音材料),对全市申报单位(个人)进行审核,并按规定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形成初步申报名单;
2.初步申报名单提交独立评审团审议,形成最终褒扬候选名单,报送组委会审定。
3.褒扬候选名单经组委会审定后,通过深圳民政在线、深慈联网站及有关媒体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间,如有社会公众对入围机构、家庭、个人或项目提出异议,经组委会办公室协同相关部门核实确有问题,组委会有权取消该入围机构、家庭、个人或项目的申报资格。
Q7:褒扬的形式有哪些?
1.宣传报道典型事迹:“第六届鹏城慈善奖褒扬活动”以精神鼓励为主,编制第六届鹏城慈善奖褒扬活动特刊,开辟媒体专栏宣传代表事迹;
2.举办褒扬活动:拟于9月5日举办“第六届鹏城慈善奖褒扬活动”发布仪式,发布活动名单进行褒扬激励;
3.进行集中展览展示:有关入选机构、项目、家庭和个人在慈善月期间进行全面深度的宣传展示。
2021年度深圳慈善捐赠榜
2021年度深圳慈善捐赠榜将统计在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发生过的捐赠行为(含货币捐赠和实物捐赠折价),以实际到账金额为准。推出三个榜单,即个人捐赠榜、企业捐赠榜和社会组织捐赠收入榜。
问:榜单类别有哪些?
答:2021年度深圳慈善捐赠榜将推出三个榜单,即个人捐赠榜、企业捐赠榜和社会组织捐赠收入榜。
个人捐赠榜:2021年度捐赠额(包括货币捐赠和实物捐赠)达到1万元及以上的个人。
企业捐赠榜:2021年度捐赠额(包括货币捐赠和实物捐赠)达到1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
社会组织捐赠收入榜:2021年度捐赠收入额(包括货币捐赠和实物捐赠)达到10万元及以上的社会组织。
问:榜单入选条件是什么?
答:(一)个人入榜条件
具有深圳户籍或在深圳常住的个人向深圳本地或市外捐赠的,或不具有深圳户籍或居住证的个人向深圳本地捐赠的,在2021年度捐赠额(包括货币捐赠和实物捐赠折价)达到10000元及以上的个人。
(二)企业入榜条件
登记住所在我市范围内的企业向深圳本地或市外捐赠的,在2021年度捐赠额(包括货币捐赠和实物捐赠折价)达到1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含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
(三)社会组织入榜条件
在深圳市、区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接受本地或市外捐赠的,或住所在深圳的国家级、省级社会组织接受本地或市外捐赠的,在2021年度捐赠收入额(包括货币捐赠和实物捐赠折价)达到10万元及以上的社会组织。
(四)其他入榜条件
上述捐赠人的捐赠行为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问:申报方式是什么?
答:申报通过在线工具填写申报,以线上申报为主。
申报对象可自荐或推荐,均可通过深圳市慈善事业联合会官网(www.szscl.org),点击“第六届鹏城慈善奖褒扬活动暨2021年度深圳慈善捐赠榜”栏目,根据公告指引,点击意向申报项目的在线申报链接在网页端口进行填写,如因申报文件特殊性而无法进行网络提交的,可以采用快递的方式将申报文件送达编委会办公室。
问:申报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自启动之日起至2022年8月5日止。
问:编制工作办公室联系方式是什么?
答:咨询电话:0755-82345468
电子邮箱:scf2016@126.com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三路1号海王银河科技大厦1007室
欢迎社会各界致电或电邮编制工作办公室,提供爱心人士、企业和机构的信息和线索,以便编制工作办公室进行信息采集和跟进。
问: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申报者在进行网络申报时,需提供有效捐赠票据证明,包括:依法登记的非营利组织、机构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开具的专用捐赠票据、加盖合法接收单位有效公章的收据、捐赠证明或捐赠证书、合同等;或者是捐赠双方签订的有效协议(按实际到账金额计算);社会组织可提供机构年报、审计报告、公示说明(需加盖公章)等材料作为证明文件。
另外,市民也可致电或电邮编制办公室,提供爱心人士和企业的事迹、信息和线索,以便组委会办公室进行信息采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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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市慈善事业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