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湖南省社工助理督导选拔的公告
时间: 2021-04-29 17:12:18浏览次数:2857
关于开展2021年湖南省社工助理督导选拔的公告
湖南省各社会工作有关单位、社会工作者:
为促进湖南省社会工作服务的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打造一支专业素养高专业能力强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根据湖南省委组织部等17个部门《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湖南省民政厅等14部门《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湘民发〔2020〕15号)等文件要求,湖南省民政厅启动“湖南省社会工作督导团队建设项目”,并委托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工作学院(简称深圳社工学院)开展2021年湖南省社工助理督导选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对象
思想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对社工理念有强烈的认同,热爱职业,勤勉尽责。
二、资格条件
湖南省内民办社会工作机构、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具有社会工作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中从事社会工作直接服务和管理人员具有以下资格条件的:
(一)大专及以上学历,社会工作及相关专业优先。
(二)具有社工师职业资格证(中级或以上)。
(三)拥有5年以上一线社工服务经验;或拥有3年以上公益(项目)运营的管理经验,同时具备2年以上一线社工服务经验,即5年以上社工行业从业经验。
三、选拔方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自愿报名,由湖南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进行资格初审,符合资质的进入笔试;
(二)公布笔试排名情况,择优进入面试;
(三)根据总成绩,按照排名公示入选人员名单。
四、报名安排
(一)报名时间
2021年4月29日至5月8日。
(二)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下载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有关证明材料随报名表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资质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毕业证书、社工师资格证书、身份证,以及工作经验、成绩等相关证明。
五、注意事项
(一)涉及“工作年限”与“工作经验”计算的,均以2021年5月1日为时间节点。
(二)督导选拔笔试及面试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请密切留意湖南省民政厅官网、报名邮箱、深圳社工学院官网、“三湘社工”、“社工学院”公众号等渠道的信息发布。
(三)报名表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机构应对本单位报名人员信息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信息造假等不实情况,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处理。
(四)湖南省民政厅委托深圳社工学院为本次获选的助理督导提供免费集中培训、外地实训和督导实习等,入围人员需签订培训协议,完成有关培训以及后续督导任务。
(五)已获得长沙市督导资质的人员不再报名本次选拔。省民政厅后续将与长沙市民政局共同启动资质互认程序。
附件:2021年湖南省社工助理督导选拔报名表
湖南省民政厅 2021年4月28日
(联系人:湖南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
张盈盈 0731-84502317
具体报名及考试有关事项请咨询深圳社工学院:
何老师,0755-25592399转806,hnsgzdd@163.com)
附件1
2021年湖南省社工助理督导选拔
参选人员报名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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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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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寸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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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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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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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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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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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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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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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 □本科
□研究生□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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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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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专业社工实务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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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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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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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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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居住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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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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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社工师
□社工师
□高级社工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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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关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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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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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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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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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机构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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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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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址
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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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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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实务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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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 □儿童 □老人
□社区发展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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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经历(3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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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及曾获荣誉(3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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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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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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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机构
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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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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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方
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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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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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表格所填写资料仅用作选拔之用,资料将会保密处理。
2.须随表提交附件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相关工作年限证明、荣誉证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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