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间,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向广东省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一律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1年4月1日8:30至4月8日17:30止
受理单位:广东省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
邮政编码:510030
联系电话及传真:020-85950736 020-85950731
附件:广东省首次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广东省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31日
附件
广东省首次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通过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