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社院教[2019]68号
深圳市社工党委关于开展学习“建设先行示范区意见”专题党课的通知
社工党委各基层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准确把握《意见》赋予深圳改革开放再出发的重大历史机遇,鼓励各支部党员用实际行动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贡献力量。市社工党委决定于9月11日举行“建设先行示范区意见”专题党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一)党课内容:特区,湾区,示范区——谈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的体会
(二)授 课 人:李振河,深圳市政协常委、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法学硕士,经济学研究生。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委员,深圳市法学会副会长,广东省律师协会国际法律专家顾问,深圳前海合作区法院法官遴选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深圳培训基地客座教授,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工作学院特聘教授,山东社科院创新工程特聘专家。
二、时间与地点
(一)时间:9月11日(星期三)下午15:00-17:30
(计入社工继续教育学时)
(二)地点:罗湖区党群服务中心二楼新时代大讲堂
三、参加人员
社工党委委员、机构负责人、各基层支部书记(必须参加)、支部委员、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等。每个支部要积极发动所有党员参加。
四、报名方式
请于9月10日18:00前,扫码关注“社工学院服务号”——点击“最新报名”菜单——选择培训/活动——填写信息/缴费(如需),即可完成报名。
五、注意事项
1.请党委各位委员、机构负责人、各支部书记、党员提前安排好工作,以便到时能确保准时参加;
2.参加人员应遵守纪律,手机关机或静音,不随意走动;请自带环保水杯。
联系人:社工学院张老师
联系电话:22937002-803
中共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委员会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