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社院教【2019】43号
关于举办2019年第二期社会工作者上岗基础知识培训及考试的通知
各社工服务机构:
为了规范行业管理,保障专业服务质量,根据市民政局要求,我市政府购买或资助的上岗社工必须通过国家社会工作者执业水平考试并在市社协注册,否则政府资助资金将减少甚至取消资助,市社协也将于近期开展注册社工清查工作,并将数据上报给政府主管部门。
应各社工机构和拟上岗社工的强烈要求,经请示市民政局社工处同意,市社工学院将于近期举办2019年第二期社工上岗基础知识培训及上岗考试。本次培训重点在于帮助拟上岗人员了解深圳社会工作概况,掌握行业相关的各项保障机制,以配合新上岗社工的注册工作,更快更好地为市民开展社工服务。
一、培训对象
(一)2019年全市新上岗社工
(二)往年未参加岗前培训社工
二、培训内容及时间安排
本次培训内容包含线上及面授课程、实训任务及线上考核三部分,其中线上及面授课程占30%,实训任务占20%,在线考试成绩占50%。
(一)课程安排
1、网络课程:2019年7月22-7月30日期间,在公众号“社工学院”线上学习平台修完全部课程。(注:详细操作见附件)
注:网络课程7月22日10:00正式开放,学员报名缴费成功后,按照网络课程学习指引(详见附件3),进行课程学习。
2、现场课程:8月9日(周五),上午9:30—12:00;下午14:00—18:00。
培训地点:深圳大学成人教育学院罗湖校区二楼报告厅(深圳市罗湖区解放路4006号,地王大厦北面,地铁“大剧院站”D口出,公交到达站点“深圳书城”、“地王大厦”、“振业大厦”等)。
(二)实训安排
实训课程:按照要求完成实训任务卡(详见附件3)后拍照上传至社工学院线上平台,任务卡上传时间期限为7月22日-7月30日。
(三)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8月2日(周五)
第一场考试16:00-17:30
第二场考试18:00-19:30
第三场考试(补考)20:00-21:30
(说明:本次考试设两个场次考试,考生可选择任意一场进入考试,如考试成绩未能及格或因特殊原因未能参加考试,则进入补考场次补考。)
2、考试形式及内容
考试组织方: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工作学院
考试形式:总分为100分,在线考试成绩占50%(往期补考人员不设考勤分,以在线测评成绩计分,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线上线下课程占30%,实训任务占20%。
3、考试参考资料
考试内容参考《2019年社会工作者上岗基础知识培训网上课程》与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初级)教材与历年真题:《初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学员自备)
三、培训及考试费用
本次培训及考试总计3.5天,考试总费用为360元,深圳社工享有政府和福彩公益金部分学费资助,由福彩公益金资助费用108元/人,个人自费252元/人,其中培训费152元/人,考试费为100元/人。往期已参加课程学习,考试未通过学员,可单独报名考试。
注:报名此期培训学员请务必加入学习Q群(通知公告、文件共享): 2019年社工学院岗前第二期QQ群858725056
学习课程咨询解答:2019年7月22-7月30日期间,每天下午16:00-18:00,管理员将在群里解答相关疑问。
四、报名及缴费方式:
请各机构填写《社会工作者上岗基础知识培训人员机构报名表》(附件1),于2019年7月16日下午15:00前发邮件至社工学院教育中心邮箱zam@sswc.org.cn报名(联系电话:22937002-804)。缴费截止日期为2019年7月17日下午16:00前。请各机构注意报名及缴费截止时间,缴费方式:
(一)银行转账:(请务必注明:XX(机构简称)岗前XX人)。
户 名: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工作学院
账 号:7442 2101 8260 0101 075
开户行:中信银行深圳笋岗支行
(二)缴费请以机构为单位,统一缴纳,不接受社工个人缴费。
五、注意事项
(一)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将由市社工协会与市社工学院联合颁发岗前培训证明,作为我市社工执业上岗和注册的必备条件之一。未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明的社工,协会将不予注册。
(二)社会工作者注册制度是深圳市社会工作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基本制度,是深圳市社会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的重要保障,也是社会工作优质服务的保障。深圳市社会工作者注册制度需要全行业共同遵守,希望各机构能够配合,鼓励督促本机构未注册人员参加上岗基础知识培训和考试,并抓紧时间注册。
特此通知
附件:
1.深圳市社会工作者上岗基础知识培训人员机构报名表
2.深圳市社会工作者上岗基础知识培训课程安排表
3.深圳市社会工作者上岗基础知识培训网络课程学习指引
4.深圳市社会工作者上岗基础知识培训实训任务卡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工作学院
2019年7月4日
(联系人:钟老师 联系电话:22937002-804;张老师 联系电话:22937002-803)
点击下载附件:第二期岗前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