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通知

关于开展“共情陪伴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课程的通知

时间: 2018-08-14 17:34:39浏览次数:5387

深社院教〔2018〕81


关于开展“共情陪伴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课程的通知


各区社协、社会服务机构及相关单位:

为使各区社协、社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和人民群众深入理解共情的内涵、灵活运用共情技巧,我院特联合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共情陪伴国际合作项目举办“共情陪伴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课程。北师大“共情陪伴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课程首次落地深圳,致力于帮助更多家长学习家庭教育理论,将共情理念融入课程,以促进社会工作、心理咨询、家庭教育行业人士理解真正的共情,促进家庭亲子关系的建立与家庭教育的良性发展。

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培训时间:

2018年91-92日(周六、周日)

可记入社工继续教育学时

二、 培训对象:

深圳社会工作、心理咨询、青少年儿童教育领域从业者,青少年儿童家长,社会各界关注教育的有志同仁。

三、 培训地点:

深圳市罗湖区(具体地点以课程短信通知为准)

四、 培训内容

时间

内容

讲师

9月1日上午

基于人本主义心理学理解真正的共情

伍新春

9月1日下午

如何做到共情:共情核心要素解析及体验

伍新春、李国红

9月2日上午

如何做到共情:共情步骤之停看听说做

王艺璇

9月2日下午

如何运用共情:幼儿抗挫折能力解析及引导策略

李国红


五、 培训特色:

1、权威专家团队授课

北京师范大学伍新春教授团队授课,超高专业度,帮助学员从人本主义视角真正理解共情,梳理儿童心理发展特点和行为引导策略。

2、实践练习

大量案例分析和实操,每一位学员都有练习和被指导的机会。

3、产品和工具支持

培训结束后,学员可选择是否继续学习“共情陪伴”的下一阶段课程,以及配套学习材料,包括:孩子自主游戏课程、亲子课程和“共情陪伴智能互动机器人”。

4、权威机构认证

学员完成第一阶段线下培训后,可报名参加第二阶段线上培训及考核,完成两个阶段学习并考试合格者可获得北师大共情陪伴国际合作项目专家联合颁发的《共情陪伴指导师》证书。

六、 培训讲师:

伍新春北京师范大学二级教授,心理学部博士生导师,儿童阅读与学习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心理学会教育心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教育学会教育心理学分会常务副理事长,北京师范大学“共情陪伴”国际合作项目负责人。

李国红发展心理学硕士,北师大共情陪伴国际合作项目教研室主任,中国教育学会十三五重点课题《共情陪伴对儿童心理社会能力的影响》核心成员,独立承担北京市学前教育学会十三五课题一项,在《学前教育》杂志等期刊发表多篇文章。

王艺璇澳大利亚弗林德斯大学教育学硕士,北师大共情陪伴国际合作项目教研室副主任,中国教育学会十三五重点课题《共情陪伴对儿童心理社会能力的影响》核心成员,擅长打通家园合作,为园所及家庭共同提供教育咨询和指导服务。

七、 培训费用

本项目为公益项目,参与第一阶段课程的每位学员仅需支付学杂费299元,学习期间学员交通费、餐费及住宿费(如涉及)均自理。(3人及以上团报有优惠,优惠价格为259/人)

八、 培训报名及缴费

1、报名方式

点击链接http://lxi.me/w0tew或扫描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


2、报名缴费

以缴费为最终确认成功报名,请各相关单位及机构通知报名学员请于7191200前缴费至以下帐户(请务必注明:姓名-共情陪伴)

名: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工作学院
号:74422 1018 2600 1010 75
开户行:中信银行深圳笋岗支行

注:三人以上报名需统一备注,统一缴费。

3、主办单位将在开班前与培训期间不定期通过短信等方式发布与培训相关的上课信息,请相关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九、 注意事项:

1、《深圳市社会工作者注册证》是注册社工报名及参加继续教育的有效证件,请参加讲座的注册社工届时务必配戴并出示该证,以便现场签到,以实时记录继续教育学时,未签到的不予记录学时。

2、请至少提前30分钟签到入场。

3、为严肃纪律,保证培训效果,培训期间不得迟到或早退,迟到或早退30分钟及以上的不予记录学时。

4、根据我市社工制度“1+7”文件和《深圳市社会工作者登记和注册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的精神,我市注册执业的社会工作者在每一注册年限内(1年)不得少于规定天数的继续教育时间。请各注册社工珍惜机会,在妥善安排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积极报名参加;请各相关单位及机构给予支持和配合,合理安排所属社工的工作,尽量确保注册社工的培训机会。

5、为避免培训资源的浪费,培训期间不得无故请假、缺课,迟到、早退,严禁代他人签到。

6、《共情陪伴家庭教育指导师》第一阶段课程结束后将发布第二阶段课程报名通知,请留意我院网站(www.sswc.org.cn)“培训通知”栏或“社工学院”微信公号号等其他形式的有关通知。


特此通知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工作学院

二零一八年八月十四日

(联系人:社工学院发展中心 吕怡洁,联系电话:22937002-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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