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社院教〔2017〕82号
关于邀请参加“积极儿童教育” 培训班的通知
各社会服务机构、社工同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年)》、国家卫生计生委、综治办、民政部等22个部门共同印发的《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以及深圳市卫计委和民政局《深圳市精神卫生社会工作者培育方案》等文件精神,均强调了专业社会工作在精神卫生工作和心理健康服务中的地位和作用。
近年来,积极心理学在健康社会的建设上起到了助推作用,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其中“积极儿童教育”,有利于专注于儿童心理发展,构建健康亲密的亲子关系。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工作学院将于近期联手深圳瀚思心理学院开展积极儿童教育课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人数
(一)参会对象:
1、优先对象:中级督导、初级督导、精神卫生领域社工、医务领域社工、教育领域社工;
2、其他对象:其他领域社工、对心理学感兴趣的相关人士
(二)招募人数:30人
二、培训时间及时长
2017年11月-2018年1月,9天72学时
三、培训机构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工作学院
深圳瀚思心理学院
四、培训形式
专题理论学习、小组讨论、体验游戏、角色扮演、案例剖析、工作坊等
五、地点
深圳市清华大学研究生院
六、课程模块
课程名称 |
课程内容 |
授课形式 |
塑造科学育儿观 |
1、科学解析何为父母、何为孩子; 2、养育孩子所忽略的误区 |
扎实理论结合丰富案例 |
儿童心理发展规律 |
1、专家解构儿童心理发展的基本体系; 2、初识儿童与众不同的认知世界; 3、手把手教导父母如何培育健全的人格 |
用大量实验为父母剖析孩子的心理发展规律 |
儿童常见问题的识别与应对 |
为父母深度解读孩子说谎、拖拉、多动、学习障碍、网络成瘾等常见问题的心理成因 |
资深咨询师用案例分析对症下药 |
家长成长实操工作坊 |
1、构建科学育儿知识体系; 2、老师现场指导模拟操作解决方案; 3、即时交流实操心得 |
以学员为中心的体验式团体授课(小组讨论、体验游戏、角色扮演等) |
七、具体时间安排(拟定)
时间 |
内容安排 |
2017年11月4日-11月5日 |
开学典礼 塑造科学育儿观 |
2017年12月9日-12月10日 |
儿童心理发展规律 |
2017年12月23日-12月24日 |
儿童常见问题识别与应对 |
2018年1月12日-1月13日 |
家长实操工作坊 |
八、讲师简介
李焰: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健康心理学博士;美国斯坦福大学和内布拉斯加大学访问学者;清华大学心理咨询中心主任、教授;全国大学生心理咨询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教育部普通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委员;心理督导师;拥有丰富的个案经验,接受多个心理学流派的专业训练,擅长用启发式教学;
唐登华:北京医科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硕士;曾参加“德中高级心理治疗师培训项目”、“美国Minuch结构家庭治疗高级培训项目”;北京医科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主任医师;北京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心理治疗科主任;中国心理卫生协会大学生心理咨询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心理卫生协会心理治疗与心理咨询专业委员会委员;
丛中:北京医科大学精神医学博士;北京大学精神卫生研究(北京大学第六医院)主任医师;中德高级精神分析师中方教员;精神分析专家;中国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北京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教授;
冯廷勇:西南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访问学者;九三学社社员;国际儿童心理与家庭咨询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心理学会决策心理学专业委员会委员;重庆市心理学会发展心理学专业委员会主任;重庆市总工会特聘教育培训心理学类三位专家之一;
九、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9800元/人,其中包含学员报名费、授课费、教材讲,不含食宿、交通费。
十、账号及报名方式:
1、缴费帐号:(转账请注明姓名+积极儿童教育)
户 名: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工作学院
账 户:74422 1018 2600 1010 75
开户行:中信银行深圳笋岗支行
报名通道:请于11月2日前关注“社工学院”(以“报名”+“缴费”确定最终名额)
公众号---教育培训---10月---点击进入报名页面填写个人信息。
十一、注意事项:
1、该课程可作为深圳市注册社会工作者的继续教育课程,参加课程的注册社工可依实际参训时间记入其继续教育学时。
2、已报名成功但因个人或机构原因未如期参加学习,造成培训资源浪费的,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和相关费用,培训开始概不退费;为严肃培训纪律,保证培训效果,培训期间请勿缺席,不得迟到或早退,迟到或早退30分钟及以上的不予记录学时。
3、根据我市社工制度“1+7”文件和《深圳市社会工作者登记和注册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的精神,我市注册执业的社会工作者在每一注册年限内(1年)不得少于80学时的继续教育时间。请各注册社工珍惜机会,在妥善安排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积极报名参加;请各相关单位及机构给予支持和配合,合理安排所属社工的工作,尽量确保注册社工的培训机会。
4、我院将陆续推出系列继续教育课程,请留意我院公众微信号或网站(http://www.sswc.org.cn/)“培训通知”栏及其他形式的有关通知。
特此通知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工作学院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三日
(社工学院王美云,联系电话:22273623-806,18929377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