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通知

关于开展“社会建设大讲堂”第18期专题讲座《上海司法社会工作的实践与反思》的通知

时间: 2017-09-30 10:53:19浏览次数:2105

深社院教【201775


关于开展“社会建设大讲堂”第18期专题讲座《上海司法社会工作的实践与反思》的通知


各区社协、社会服务机构及相关单位:

深圳社会工作经过十年的高速发展,已覆盖全市668个社区以及14个服务领域,培养了一支近8000人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在社会治理创新的时代背景下,社会工作者需要不断拓展视野、扩大格局,推动专业社会工作的跨越式发展。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工作学院特别举办“社会建设大讲堂”第18期“上海司法社会工作的实践与反思”专题讲座。

本期讲座特邀华东理工大学社会工作系教授,博士生导师,MSW教育中心主任费梅苹博士,她将从上海地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社会工作服务、社区矫正社会工作服务、罪错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的发展历程、服务现状,反思司法社会工作服务的专业化发展路径,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讲座时间:

2017年1010日(共4个学时,45分钟/学时)

下午:14:30-17:00;(14:00-14:30签到)

二、讲座对象:

各区社协、各社工机构/社会组织负责人、社工督导、督导助理、社区主任、优秀一线社工,青少年领域、社区矫正领域、禁毒领域社工。

限额:180人(满额截止)

三、讲座地点: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3012号中民时代广场B3楼民政局会议室

四、讲座内容

讲座主题:上海司法社会工作的实践与反思

讲座提纲

上海地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社会工作服务、社区矫正社会工作服务、罪错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的发展历程、服务现状,反思司法社会工作服务的专业化发展路径,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五、讲座形式:

讲授、案例解析、实务分享、互动交流

六、讲座讲师:

费梅苹博士,华东理工大学社会工作系教授,博士生导师,MSW教育中心主任,上海高校智库—华东理工大学社会工作与社会政策研究院副院长。主要教学和研究方向为社会工作实务研究、司法社会工作服务研究等。兼任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理事、中国社会工作学常务理事,中国毒品滥用防治专家委员会委员;兼任上海多家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理事、督导等职。

       七、讲座费用

             免费

八、讲座报名

1、请于101012:00前,扫码微信关注并填写完整的报名信息。

1)微信扫码关注社工学院公众号

      

2)选择菜单栏“教育培训”中的“培训报名”,进入“10月”选择本次课程即可报名

2、主办单位将在开班前与培训期间不定期通过短信等方式发布与培训相关的上课信息,请相关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九、注意事项:

1、《深圳市社会工作者注册证》是注册社工报名及参加继续教育的有效证件,请参加讲座的注册社工届时务必配戴并出示该证,以便现场签到,以实时记录继续教育学时,未签到的不予记录学时。

2、请至少提前30分钟签到入场。

3、为严肃纪律,保证讲座效果,讲座期间不得迟到或早退,迟到或早退30分钟及以上的不予记录学时。

4、根据我市社工制度“1+7”文件和《深圳市社会工作者登记和注册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的精神,我市注册执业的社会工作者在每一注册年限内(1年)不得少于规定天数的继续教育时间。请各注册社工珍惜机会,在妥善安排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积极报名参加;请各相关单位及机构给予支持和配合,合理安排所属社工的工作,尽量确保注册社工的培训机会。

5、为避免培训资源的浪费,培训期间不得无故请假、缺课,迟到、早退,严禁代他人签到。

6、我院将每月推出一期《社会建设大讲堂》课程,请留意我院网站(www.sswc.org.cn)“培训通知”栏或其他形式的有关通知。

      十、交通指引:

附近交通路线:

1.地铁9号线到园岭站D出口 左手方向即到

2.公交站“市检察院”、“帝豪酒店”、“园岭地铁站”步行1分钟

特此通知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工作学院

二○一七年月三十


(联系人:社工学院教育中心 姜兴华,电话:25592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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