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通知

关于邀请参加“第四届中国国际积极心理学大会暨首届国际积极教育研讨会”的通知

编辑: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工作学院 时间: 2017-08-11 14:25:31浏览次数:2901

深社院教〔201757


关于邀请参加“第四届中国国际积极心理学大会暨首届国际积极教育研讨会”的通知


各社会服务机构、社工同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年)》、国家卫生计生委、综治办、民政部等22个部门共同印发的《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以及深圳市卫计委和民政局《深圳市精神卫生社会工作者培育方案》等文件精神,均强调了专业社会工作在精神卫生工作和心理健康服务中的地位和作用。

近年来,积极心理学在健康社会的建设上起到了助推作用,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为了搭建思想交流平台,扩充精卫专业领域的合作,通过国内外顶级专家学者的智慧与思想的碰撞,分享积极心理学的应用经验,清华大学拟于近期开展“第四届中国国际积极心理学大会暨首届国际积极教育研讨会”。据悉,清华大学已成功举办三届中国国际积极心理学大会,产生了巨大的社会影响和学术成果。 20167月,国际积极教育联盟在美国达拉斯市召开了第一届大会,标志着积极心理学走向教育领域。本次大会是继清华大学和国际积极教育联盟相关会议之后的一次盛会,将于2017825-27日在我市召开,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工作学院作为本次大会的支持单位之一,为我市服务机构及社工同仁争取到一定参会名额,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会对象及人数

(一)参会对象:

1、优先对象:中级督导、初级督导、精神卫生领域社工、医务领域社工、教育领域社工;

2、其他对象:其他领域社工、对心理学感兴趣的相关人士

(二)招募人数:40

二、参会时间及时长

2017年825-27日,共计24学时

三、会议组织

指导单位:教育部

主办单位:清华大学

承办单位: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心理学系

深圳市积极心理学协会

四、会议形式

大会学术会议、专题论坛、工作坊等

五、地点

主会场:深圳会展中心梅花厅

分会场:深圳会展中心其他厅(具体待通知)

六、会议议程


七、会议嘉宾:

本届大会已邀请参会的国外专家有:

1. 国际积极教育联盟主席,英国白金汉大学副校长,安东尼.塞尔顿(Anthony Seldon;

2. 迪拜知识和人力发展局局长,阿卜杜拉.卡拉姆(Abdulla AI Karam;

3. 韩国韩城大学心理学教授,崔仁哲(Incheol Choi;

4. 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积极心理学中心高级讲师,玛格丽特.克恩(Margaret Kern;

5. 美国密歇根大学积极心理学中心主任,朴兰淑(Nansook Park;

6. 美国宾州大学心理学终身教授,保罗.罗津(Paul Rozin);

7. 瑞士苏黎世大学心理学教授,国际幽默研究协会主席,威利鲍尔徳.鲁赫(Willibald Ruch

注:以上国外一流专家将全程参会并作大会主题演讲。参会人员来自世界各地,与会人士将与国际顶级积极心理学专家零距离亲密接触和对话。

八、参会费用

培训费用2000/人(市场价),其中:

(一)   深圳社工:

1、    已报名成功深圳社工学院第一期和第二期心理咨询师的学员,由深圳市积极心理学协会及政府定向补助1700/人,个人仅需300/人;

2、    其他深圳社工由深圳市积极心理学协会及政府定向补助1600/人,即个人/机构仅需400/人,三人及以上组团报名仅需300/人。

注:报名时需提供社工注册证号,无注册号社工需由机构开具在职证明

(二)   其他社会人员:原价2000/人。

九、账号及报名方式:

1、缴费帐号:(转账请注明姓名+积极心理大会)

户  名: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工作学院

账  户:74422 1018 2600 1010 75

开户行:中信银行深圳笋岗支行

报名通道:请于821日前关注“社工学院”

公众号---教育培训---8---点击进入报名页面填写个人信息。

十、注意事项:

1、该课程可作为深圳市注册社会工作者的继续教育课程,参加课程的注册社工可依实际参训时间记入其继续教育学时。

2、已报名成功但因个人或机构原因未如期参加学习,造成培训资源浪费的,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和相关费用,培训开始概不退费;为严肃培训纪律,保证培训效果,培训期间请勿缺席,不得迟到或早退,迟到或早退30分钟及以上的不予记录学时。

3、根据我市社工制度“1+7”文件和《深圳市社会工作者登记和注册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的精神,我市注册执业的社会工作者在每一注册年限内(1年)不得少于80学时的继续教育时间。请各注册社工珍惜机会,在妥善安排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积极报名参加;请各相关单位及机构给予支持和配合,合理安排所属社工的工作,尽量确保注册社工的培训机会。

4、我院将陆续推出系列继续教育课程,请留意我院公众微信号或网站(http://www.sswc.org.cn/)“培训通知”栏及其他形式的有关通知。

特此通知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工作学院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一日


(社工学院王美云,联系电话:22273623-80618929377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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