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通知

关于启动“社会工作动力驿站——深圳市社会工作者主题培训沙龙(第二批)”并征集承办机构的通知

编辑: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工作学院时间: 2017-06-30 16:58:14浏览次数:2231

深社院教〔201740

  

 关于启动“社会工作动力驿站——深圳市社会工作者主题培训沙龙(第二批)”并征集承办机构的通知

 

各区社协、社会服务机构及相关单位: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工作学院自2016年底启动“社会工作动力驿站——深圳市社会工作者主题培训沙龙”以来共开展了40期培训,满足了近2000人次社工的培训需求。为了满足更多社工的培训需求,丰富培训主题和内容,特面向各区社协、社工机构、社会组织、和广大社会团体征集“社会工作动力驿站——深圳市社会工作者主题培训沙龙(第二批)”承办机构。               

一、申报课程要求

港澳台专家/高校教师讲授的课程或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课程

1、申报机构属于社工学院社会服务产学研实训基地;

2、所申报课程属于社工学院培养的储备/初级课程开发师开发并经过认证的课程;

3、课程讲师属于深圳市社工明星讲师团成员(储备/初级讲师)。

4、每期课程培训人数≥30人、培训时长≥4学时(通过评审的课程,将参考培训实际人时由福彩公益金进行补贴);

5、课程培训对象:深圳市全体社工(含机构及中心行政工作人员)

6、培训日期为20177-12月。

二、承办机构主要职责

1、指定专人作为“社会工作动力驿站——深圳市社会工作者主题培训沙龙”培训统筹人,统筹人工作包括:

1)负责本机构培训沙龙的统筹、协调和具体安排,及时汇总并上报学院本机构年度培训总方案;

2)负责审核本机构各期培训沙龙的具体策划方案及培训费用预算;

3)负责联系和督促本机构按时按质地实施培训计划,审核本机构每期培训沙龙的师资、案例、课件等;

4)负责与社工学院培训负责人联络、对接;

5)负责对本机构培训沙龙进行全面总结和改进建议。

2、联系并落实各方资源,起草培训沙龙的具体培训方案,并至少提前一个月交社工学院负责人审核;

3、接受培训沙龙的培训报名与咨询,负责培训举办过程中的考勤、现场组织与管理;

4、负责统计分析培训沙龙的学员反馈信息,并对培训课程进行及时总结改进;

5、负责及时记录社工参训学时,并将培训档案等资料按要求整理并上交社工学院;

6、参加学院组织的相关培训或联席会议,并对培训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

三、申报及评审程序:

(一)申报

有意向承办培训沙龙的机构,请填写《“社会工作动力驿站——深圳市社会工作者主题培训沙龙”承办机构申报表》(附件1)与讲师模板(附件2),并于71114:00前将申报表发邮件至zhongaimin@sswc.org.cn

(二)评审

我院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于712日至14日组织继续教育专家委员会委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承办机构及培训主题。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或存有不实情况的,一经核实,将取消申报资格。

(三)公示

我院将在717日通过学院门户网站对拟确定的承办机构和机构统筹人名单进行公示。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须在名单公布之日起3日内采取书面形式报我院。对经审核确有问题的,予以撤销。

四、激励措施

1、学院将根据培训数量和质量,对培训沙龙的承办机构予以适当的培训经费补贴。

2、各社工机构承办、协办或统筹社工学院委托的社工培训情况,将与机构的年终评估挂钩。

3、社工学院将视情况对在培训沙龙项目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机构、个人进行表彰,具体评选细则另行通知。

 

附件1:“社会工作动力驿站——深圳市社会工作者主题培训沙龙”承办机构申报表

附件2:讲师简介(模板)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工作学院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九日

 

(联络人:钟爱敏    咨询电话:22937002-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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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社会工作动力驿站——深圳市社会工作者主题培训沙龙”承办机构申报表

附件2:讲师简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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