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社院教〔2017〕3号
关于举办2016年社会工作教育培训学院总结表彰暨2017年第一次联席培训的通知
各社工服务机构:
为了推进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构建市内社工机构及社会组织合作交流网络,保证社工继续教育培训质量的实施,同时向行业及社会各界总结汇报社工学院年度工作,发布2017年度教育培训与研究发展规划,以共享行业教育培训资源与成果,并鼓励与表彰为社工人才培育做出突出贡献的合作单位和个人,在市民政局的指导下,我院于近期组织召开2016年社会工作教育培训学院总结表彰暨2017年第一次联席培训。
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
2017年2月17日(星期五)9:15—12:00(4个学时)
二、地点:
深圳市民政局三楼会议室(罗湖区笋岗东路中民时代广场B座)。如地点有变更,则另行通知。
三、参会人员:
(一)主管部门领导
(二)各社工服务机构及社会组织单位高层管理者
(三)各社工服务机构培训、督导及研究负责人
(四)社会工作人才培育公益支持单位代表
四、议程:
2017年2月17日 |
|
09:15-09:30 |
签到 |
09:30-09:40 |
致辞: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工作学院院长 |
09:40-09:55 |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工作学院“区域分院”揭牌仪式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工作学院“社会工作动力驿站”合作单位授牌仪式 |
09:55-10:15 |
深圳社工学院2016年社会工作教育培训工作总结 |
10:15-10:40 |
颁奖仪式:
2016年度社会工作教育培训先进单位
2016年度社会工作明星讲师培养楷模奖
2016年度社工继续教育机构自办培训优秀课程及单位
2016年度社会工作人才培育公益支持单位 |
10:40-10:50 |
小休 |
10:50-11:05 |
2017年深圳社会工作人才教育与培训工作规划及平台发布 |
11:05-11:20 |
2017年深圳社会工作理论与研究工作规划及合作方公布 |
11:20-11:30 |
聘任仪式: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工作学院特聘研究员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工作学院合作研究单位 |
11:30-11:50 |
互动答疑 |
11:50-12:00 |
深圳市民政局领导讲话 |
五、其他事项:
1、请各机构务必至少委派两名负责培训工作的相关人员或机构管理人员参会。
2、请各机构参会人员于2月6日上午10点前,点击链接http://lxi.me/eksos填写完整的报名信息:
特此通知
附件:1、议程安排表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工作学院
二〇一七年一月二十日
(联系人:林晓雪,电话:22937002-802
/13077873009,邮箱:lxx@sswc.org.cn)
附件1
“2016年社会工作教育培训学院总结表彰暨2017年第一次联席培训”
议程安排表
2017年2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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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09:30 |
签到 |
09:30-09:40 |
致辞: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工作学院院长 |
09:40-09:55 |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工作学院“区域分院”揭牌仪式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工作学院“社会工作动力驿站”合作单位授牌仪式 |
09:55-10:15 |
深圳社工学院2016年社会工作教育培训工作总结 |
10:15-10:40 |
颁奖仪式:
2016年度社会工作教育培训先进单位
2016年度社会工作明星讲师培养典范奖
2016年度社工继续教育机构自办培训优秀课程及单位
2016年度社会工作人才培育公益支持单位 |
10:40-10:50 |
小休 |
10:50-11:05 |
2017年深圳社会工作人才教育与培训工作规划及平台发布 |
11:05-11:20 |
2017年深圳社会工作理论与研究工作规划及合作方公布 |
11:20-11:30 |
聘任仪式: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工作学院特聘研究员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工作学院合作研究单位 |
11:30-11:50 |
互动答疑 |
11:50-12:00 |
深圳市民政局领导讲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