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通知

关于举办“社会组织孵化与建设”主题培训的通知

编辑: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工作学院时间: 2016-12-01 16:56:43浏览次数:3305

深社院教【2016】 48 号


关于举办“社会组织孵化与建设”主题培训的通知


各凤凰社区培力班学员、社工服务机构及同工:

随着社区治理模式的不断创新,如何培育和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开展组织能力建设,调动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是社区社工、社区社会组织及居民领袖最为关注的问题。为此,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工作学院特邀请北京大学于长江教授开展“社会组织孵化与建设”的专题培训,由深圳市光明新区社会工作协会及深圳市北斗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承办,以期提升凤凰社区培力班学员及社工在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及建设方面的能力,开拓视野。具体培训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61213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6:30

 

二、培训对象及人数

凤凰社区培力班学员、中级督导、初级督导、督导助理、中心主任、一线社工(含非注册社工)及其他相关专业服务人员。

 

三、培训费用:免费


四、培训地点:

深圳市光明新区振明路150号公明居委会5楼会议室

公交线路:

公明居委会站:635629M284M248M238B719M455M256

 

五、培训内容:

1、人、组织、社会

2、不拘一格,各显其能

3、孵化:自发与规划

4、用人不疑?考核评估之难

5、扶持、竞争、淘汰

6、以人为本的组织建设

 

六、讲师简介:

于长江:北京大学副教授,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博士,2015年参与美国俄亥俄哥伦布市“社区社会服务高级培训项目”;美国密西根大学客座教授;德国图宾根大学社会与行为科学学院访问学者;美国洛克菲勒基金会北美民族与种族关系研究中心、华盛顿州立大学比较文化系(Department of Comparative Cultures)交流学者。


七、培训报名:

1、该课程可作为深圳市注册社会工作者的继续教育课程,参加课程的注册社工可依实际参训时间计入其继续教育学时。(限额100人,报名截止日期为128日18:00,先报先得)

2、报名程序:

通过邮件报名,填写附件中的《“社会组织孵化与建设”主题培训报名表》(附件1)发至班主任杜文娟邮箱:1150712349@qq.com

班主任联系电话:杜文娟:13425103233,蒋汉森:13682595345


八、注意事项:

1、请至少提前15分钟签到入场。

2、为严肃培训纪律,保证培训效果,培训期间不得迟到或早退,迟到或早退30分钟及以上的不予记录学时。

3、根据我市社工制度“1+7”文件和《深圳市社会工作者登记和注册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的精神,我市注册执业的社会工作者在每一注册年限内(1年)不得少于规定天数的继续教育时间。请各注册社工珍惜机会,在妥善安排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积极报名参加;请各相关单位及机构给予支持和配合,合理安排所属社工的工作,尽量确保注册社工的培训机会。


附件1“社会组织孵化与建设”主题培训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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