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通知

关于启动“社会工作动力驿站——深圳市社会工作者主题培训沙龙”并征集承办机构的通知

编辑: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工作学院时间: 2016-11-11 18:52:53浏览次数:2608

社工学院〔2016〕42号


关于启动“社会工作动力驿站——深圳市社会工作者主题培训沙龙”并征集承办机构的通知


各社工服务机构:

      为了加强我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切实保证培训效果,社工学院拟于近期启动“社会工作动力驿站——深圳市社会工作者主题培训沙龙”,旨在打造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多元学习与知识分享和交流的平台。“社会工作动力驿站”采取翻转课堂的形式,以“线上(U学院)线下(面授)O2O”的教学模式,满足社工多样化的培训需求。

为丰富培训主题和内容,特面向各区社协、社工机构、社会组织、和广大社会团体征集“社会工作动力驿站——深圳市社会工作者主题培训沙龙”承办机构。

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承办机构申报条件

1、本机构有负责培训工作的专门培训统筹人;

2、在拟承办的主题培训领域具有不少于2年的社工服务经验;

3、可提供或联系到能容纳不少于50人的免费培训场地资源;

4、承办单位学习氛围较浓,鼓励承办单位内部社工分享社工服务经验;

5、拥有或可联系到优质的内外部培训师资;

6、具有往次主题培训沙龙课程承办经验者优先。

二、承办机构主要职责

1、指定专人作为“社会工作动力驿站——深圳市社会工作者主题培训沙龙”培训统筹人,统筹人工作包括:

(1)负责本机构培训沙龙的统筹、协调和具体安排,及时汇总并上报学院本机构年度培训总方案;

(2)负责审核本机构各期培训沙龙的具体策划方案及培训费用预算;

(3)负责联系和督促本机构按时按质地实施培训计划,审核本机构每期培训沙龙的师资、案例、课件等;

(4)负责与社工学院培训负责人联络、对接;

(5)负责对本机构培训沙龙进行全面总结和改进建议。

2、联系并落实各方资源,起草培训沙龙的具体培训方案,并至少提前一个月交社工学院负责人审核;

3、接受培训沙龙的培训报名与咨询,负责培训举办过程中的考勤、现场组织与管理;

4、负责统计分析培训沙龙的学员反馈信息,并对培训课程进行及时总结改进;

5、负责及时记录社工参训学时,并将培训档案等资料按要求整理并上交社工学院;

6、参加学院组织的相关培训或联席会议,并对培训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

三、申报及评审程序:

(一)申报

有意向承办培训沙龙的机构,请填写《深圳社工主题培训沙龙承办机构申报表》(附件1),并于11月23日14:00前将申报表发邮件至zhongaimin@sswc.org.cn。

(二)评审

我院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于11月24日至27日组织继续教育专家委员会委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承办机构及培训主题。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或存有不实情况的,一经核实,将取消申报资格。

(三)公示

我院将在11月28日通过学院门户网站对拟确定的承办机构和机构统筹人名单进行公示。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须在名单公布之日起3日内采取书面形式报我院。对经审核确有问题的,予以撤销。

四、激励措施

1、学院将根据培训数量和质量,对培训沙龙的承办机构予以适当的培训经费补贴。

2、各社工机构承办、协办或统筹社工学院委托的社工培训情况,将与机构的年终评估挂钩。

3、社工学院将视情况对在培训沙龙项目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机构、个人进行表彰,具体评选细则另行通知。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工作学院

○一六年十一月十一日


(联络人:钟爱敏 咨询电话:22937002-804)


点击下载《深圳社工主题培训沙龙承办机构申报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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