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通知

关于举办“2016年度社会工作人才赴新加坡公益机构学习成果汇报暨结业典礼”专题培训通知

编辑: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工作学院时间: 2016-11-01 15:02:28浏览次数:2370

深社院培〔201614

 

 

关于举办“2016年度社会工作人才赴新加坡公益机构学习成果汇报暨结业典礼”专题培训通知

 

各社工服务机构:

为了帮助我市社工督导人才开拓视野,学习先进的社会服务管理和社会工作发展经验,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服务水平和能力,20161017日至1022日,由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工作学院主办的“2016年度社会工作人才赴新加坡公益机构学习项目”顺利结束。本次访学以探索新加坡社会工作为主线,采用PBL的学习方法,学员们以“参访+主题讲座+研讨”的形式,深入了解了新加坡各类慈善组织。为总结汇报学习效果,现举办学习成果汇报,并向广大社工开放部分旁听席位,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深圳市各社工服务机构注册社会工作者、社区工作者(含非注册社工),共30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时间:1114日早上915-下午5308个学时)

地点:南山区桃园路287号桃李花园64楼南山区社会组织创新苑

三、培训主题:

以小组为单位进行赴新加坡学习成果展示,全面总结新加坡社会组织管理、社会企业经营、社区营造、社工督导服务等各方面内容,并结合深圳社工发展现状做出分析。成果展示全程由专家老师跟踪点评。

四、培训费用:

本次课程为免费课程,名额有限(30人),欲报从速。

五、注意事项:

1《深圳市社会工作者注册证》是注册社工报名及参加继续教育的有效证件,请参加讲座的注册社工届时务必配戴并出示该证,以便现场签到,以实时记录继续教育学时,未签到的不予记录学时。

2、请至少提前30分钟签到入场。

3、为严肃培训纪律,保证培训效果,培训期间不得迟到或早退,迟到或早退30分钟及以上的不予记录学时。

4、根据我市社工制度“1+7”文件《深圳市社会工作者登记和注册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的精神,我市注册执业的社会工作者在每一注册年限内(1年)不得少于规定天数的继续教育时间。请各注册社工珍惜机会,在妥善安排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积极报名参加;请各相关单位及机构给予支持和配合,合理安排所属社工的工作,尽量确保注册社工的培训机会。

六、报名方式:

报名回复信息,姓名、机构名称、手机号码到125061193@qq.com

特此通知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工作学院

二Ο一六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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