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社院培〔2016〕28号
关于举办“2016年度社会工作人才赴台湾公益机构学习成果汇报暨结业典礼”专题培训通知
各社工服务机构:
为了帮助我市社工督导人才开拓视野,学习先进的社会服务管理和社会工作发展经验,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服务水平和能力,2016年7月30日至8月6日,由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工作学院主办的“2016年度社会工作人才赴台湾公益机构学习项目”顺利结束。本次访学以探索台湾社会工作为主线,采用PBL的学习方法,学员们以“参访+主题讲座+研讨”的形式,深入了解了台湾各类慈善组织。为总结汇报学习效果,现举办学习成果汇报,并向广大社工开放部分旁听席位,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深圳市各社工服务机构注册社会工作者、社区工作者(含非注册社工),共50人。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时间:8月23日早上9:30-下午5:00(8个学时)
地点:福田区华强北街道振兴路赛格科技园4栋西二楼201号九一八创客空间
三、培训主题:
以小组为单位进行赴台学习成果展示,全面总结台湾社会组织管理、社会企业经营、社区营造、社工督导服务等各方面内容,并结合深圳社工发展现状做出分析。成果展示全程由专家老师跟踪点评。
四、培训报名:
1、该课程可作为深圳市注册社会工作者的继续教育课程,参加课程的注册社工可依实际参训时间记入其继续教育学时。
2、微信报名:
请于8月22日12点前,关注社工学院公众号,进入该项培训通知后下拉到最后点击“阅读原文”进行报名
(填写报名信息时,非注册社工需在注册号一栏填写“无”,请勿重复报名)
报名二维码(请微信扫描关注,选择该通知最下方阅读原文进行报名)
五、培训费用:
本次课程为免费课程,名额有限,欲报从速。
六、注意事项:
1、《深圳市社会工作者注册证》是注册社工报名及参加继续教育的有效证件,请参加讲座的注册社工届时务必配戴并出示该证,以便现场签到,以实时记录继续教育学时,未签到的不予记录学时。
2、请至少提前30分钟签到入场。
3、为严肃培训纪律,保证培训效果,培训期间不得迟到或早退,迟到或早退30分钟及以上的不予记录学时。
4、根据我市社工制度“1+7”文件和《深圳市社会工作者登记和注册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的精神,我市注册执业的社会工作者在每一注册年限内(1年)不得少于规定天数的继续教育时间。请各注册社工珍惜机会,在妥善安排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积极报名参加;请各相关单位及机构给予支持和配合,合理安排所属社工的工作,尽量确保注册社工的培训机会。
5、我院将陆续推出系列继续教育课程,请留意我院网站(www.sswc.org.cn)“培训通知”栏或其他形式的有关通知。
特此通知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工作学院
二Ο一六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