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通知

关于2016年度上半年深圳市社会服务机构自办培训专家评审情况

编辑: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工作学院来源: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工作学院培训中心时间: 2016-07-25浏览次数:3180

深社院培【201621

关于2016年度上半年深圳市社会服务机构

自办培训专家评审情况的公告

各社工服务机构:

我院于2016720日上午,在社工学院会议室召开了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继续教育工作委员会复核会议。委员会委员唐娟(深圳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龚建华(深圳市委党校副教授)、倪赤丹(市职业技术学院社会工作专业主任/副教授)、冯健(市社会工作委员会综合处处长)、彭程(市民政局社工处处长)、向木杨(市民政局社区建设和区划处副主任)、张卓华(市社会工作者协会秘书长)、陈火星(市社会工作者协会社工服务部主任)、余令(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工作学院院长助理/首席培训官)参加会议并评审,具体评审情况公告如下:

一、评审结果

各专家依据评审程序、规则等规章制度及全体一致表决制,对2016年度第一批我市社工机构或督导自行举办继续教育的412期培训班资料进行了复核评审,其中378期培训通过审核,34期因讲师资质不符合、培训材料不全、培训内容专业性不足等原因未通过审核,通过率为92%(具体结果详见附件)。评审过程公平公正,符合《深圳市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由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将通过评审的自办培训课程时间录入深圳社工继续教育培训系统,注册社工可在20168月上旬登录培训系统查询本人学时。

二、优秀培训课程

专家复核评审会议将以下课程设立为“优秀培训课程”,予以通报表扬:

(一)深圳市福田现代社工事务所于531日举办的“社会工作基础知识、督导制度、知行易径在个案工作中的应用”;

(二) 深圳市升阳升社会工作服务社于325日举办的“社区服务设计五部曲”;

(三)深圳市龙岗区正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于413日举办的“项目化管理实务与手册编写”;

(四)深圳市坪山新区社会工作协会于511日举办的“台湾社区工作发展趋势”;

(五)深圳慈善公益网于628日举办的“社区社会组织的建立与完善”;

(六)深圳市鹏星社会工作服务社于516日举办的“如何做好社区调研”;

(七)深圳市龙岗区至诚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于623日举办的“社工专业文书撰写培训”;

(八)深圳市龙华新区乐民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于526-27日举办的“精神卫生社会工作理论与实践”;

(九)深圳市龙岗区春暖社工服务中心于420日举办的“社会工作如何介入临终关怀服务”;

(十)深圳市温馨社工服务中心于201512-20161月举办的“用馨守护-儿童性安全防护教育TOT讲师培训”;

(十一)深圳市志远社会工作服务社于419日举办的“孵化培育社区社会组织的全国视野与本土实施策略”;

(十二)深圳市阳光家庭综合服务中心于419日至520日举办的“公益项目研发精品研修班”系列培训。

三、专家评审建议

(一)为保证培训的真实性和课程质量,行业主管部门将加强培训的过程监管,请各机构在今后的培训现场予以录像采集,并保存及提交相应视频证明资料,继续教育委员会同时将不定期组织专家进行随机抽查,如发现有造假或虚报行为,将提交行业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二)加强社工价值观与伦理守则等职业道德方面的培训,并将相关课程列为社工必修课程。

(三)请各机构加强对社工实务技能的提升培训,鼓励行业分享和交流,优秀课程及经验将在行业予以推广。

(四)请各单位加强对培训讲师及培训课程的质量把关,原则上培训讲师需为深圳社工初级督导、行业专家等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并经过专业系统的培训讲师训练及考核,推荐“深圳社工明星讲师团”的成员担任培训讲师。

(五)为提高培训质量,以专业培训切实保障从业者的专业素质,行业将逐步提升培训课程的系统性和针对性,对培训课程进行专业细分,引导和督促不同领域、不同层级的社工接受不同类型的课程学习。

(六)鼓励各机构充分利用“U学院”APP等网络学习平台,低成本、高效率地组织员工进行移动学习、自主学习,建立学习型社会服务机构。

以上信息公示时间为722日至728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把加盖公章异议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lxx@sswc.org.cn

特此公告。

 

附件:

2016年度上半年深圳市社会服务机构自办培训课程评审结果名单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工作学院

一六年七月二十一

 

(联系人:钟爱敏、林晓雪,22937002-804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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