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社院培〔2016〕14号
关于组织2016年度社会工作人才赴台湾公益机构培训的通知
各社工服务机构:
为了帮助我市社工督导人才开拓视野,学习先进的社会服务管理和社会工作发展经验,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服务水平和能力,继2013年至2015年成功组织5期赴台湾公益机构培训后,根据我市社工人才赴外地培训学习计划,我院拟于近期先行组织安排社工督导进行2016年度赴台培训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优先对象:2016年6月1日前上岗的社工初级督导、督导助理
其他对象:机构推荐且自行培养的社工督导人员
二、培训时间
7月,共10天,80个学时(包括赴台之前的1天行前培训、8天赴台学习、回深后的1天总结分享与应用)
1、行前培训:7月22日(拟)
2、赴台学习:7月28-8月4日(暂定)
3、总结分享与应用:8月12日
三、行程安排及主要培训内容
本次学习团以社会工作专业督导学习为重点,将分别赴台北、台中、台南、高雄等地区,参访当地较成熟的社会服务机构与基金会、与著名大学的社工系老师、行业学院负责人、社工督导互动交流学习。主要学习内容包括台湾公益组织与社会工作的专业发展、社工督导的职能与定位、社会工作者的培养与个人专业成长等(具体学习日程安排将在7月上旬发给培训学员)。
四、培训报名:
第一步:个人办通行证及签注。请有意参加并经机构审核同意的人员,务必于7月13日前,自行前往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大厅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一次个人自由行签注。因时间紧迫,为避免办证时间影响学习进程,本期学员仅接受深圳户籍,或非深圳户籍但持深圳居住证且连续在深交纳一年社保的人员报名。
1、深圳户籍居民办证及签注需15个工作日,已有通行证但签注过期需再次签注的需10个工作日,详见http://www.sz3e.com/articledetail.aspx?id=272《大陆居民申请往来台湾地区须知 (赴台个人旅游)》;信息咨询服务热线:0755-84465490、96897)。
2、非深圳户籍但持有深圳居住证一年且连续在深交纳一年社保的人员办证及签注需30个自然日,详见http://www.sz3e.com/articledetail.aspx?id=286《非深圳户籍人员申请往来台湾地区须知(赴台个人旅游)》;信息咨询服务热线:0755-84465490、96897)。
第二步:预报名。请符合报名条件且确保可以在规定时限内准备好相关证件的人员自行向机构报名;请各机构统一收集并审核本机构赴台培训人员报名信息,并填写预报名汇总表(附件1),于7月6日中午12时前发送至报名邮箱(lxx@sswc.org.cn)。本次培训不接受个人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第三步:报名复审。学院在收到各机构的预报名汇总表后,将根据报名优先等级、报名先后顺序、机构名额分配等因素综合考量,确定本期培训班的人员名单,并短信通知机构及相关人员。
第四步:正式报名。请各机构在收到学院的报名确认短信后,于7月13日18时前,收齐本机构成功预报名人员办理自由行入台证所需的各项资料,交至本次培训合作的广东省拱北口岸中国旅行社深圳分社(地址:罗湖区嘉宾路海燕大厦1108室,杨昌媛,18575113450)。(入台证每天全国配额7300名,先到先得,资料越早给,入台证越快出)另旅行社统一办理自由行入台证需时5-7个工作日,如因个人原因未能成功办理影响赴台行程,相关损失由个人承担。交旅行社办入台证资料包括(请按下列顺序A4纸复印/打印并装订):
1、照片:2寸白底照片2张(彩色电子档或原件)。
2、身份证:正反面电子扫描件或复印件。
3、户口本:申请人所在的整户电子扫描件或复印件(集体户提交本人页扫描件或复印件)。
4、通行证:照片页+签注页彩色电子扫描或原件。
5、在职证明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公司抬头纸打印,包括职位、年薪至少在13万元以上,加盖公司红色印章。
或存款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银行红色印章的余款在5万元以上的银行存款证明。
或申请人本人信用卡金卡彩色扫描件,如(Visa或Master须有金卡标志及Gold/Platinum标志)。
6、紧急联络人:(亲属的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本人页扫描件)。
五、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共计费用6280元/人(包括深圳口岸-香港交通费、香港-台湾机票及机场税、办理入台证费用、学习期间的培训费、参访单位行政费、住宿费、餐费、专职领队、小费、旅行社责任保险,不包括个人办理台湾通行证费及签注费、一切个人消费、一切由不可抗力因素所造成的额外费用)。
1、属深圳本土督导,费用由福彩培训项目经费资助1800元/人,即个人或机构只需自行承担4480元/人。
2、属机构推荐且自行培养的社工督导人员,费用由个人或机构自行承担6280元/人。
六、培训缴费
为避免培训资源浪费,请成功报名的人员,务必在收到学院的报名确认短信后,在规定时限内,于工作日上班时间到学院缴纳现金(不接受转账),费用由学院暂代旅行社收取并开具收据,事后由旅行社统一开具发票。
缴费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中民时代广场A座1409财务室
缴费截止日期:2016年7月13日
七、注意事项:
1、培训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请参训人员提交不少于2000字的学习考察报告发至lxx@sswc.org.cn(计5学时),优秀者将由学院编印,用于在业界传播分享。
2、请珍惜公益培训资源,为避免培训资源的浪费,请各相关人员根据要求及时备好赴台证件或手续;请各机构和用人单位妥善安排相关工作,以便支持其依时赴台学习。
3、如已成功报名但因个人或机构原因未如期赴台学习,造成培训资源浪费的,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和相关费用。
4、外出学习期间,请服从团队管理,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并自觉维护深圳社工形象。
特此通知
附件:
2、个人在职证明
办证咨询:深圳市公安局0755-84465490、96897
http://www.sz3e.com
旅行社咨询:广东省拱北口岸中国旅行社深圳分社
联系人:杨昌媛
电话:18575113450/22659196
报名咨询: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工作学院培训中心
联系人:张立媛
联系电话:0755-25592399、18676702180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工作学院
二Ο一六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