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社院培〔2016〕6号
关于举办 “社区服务中心运营与管理”系列培训的通知
各社工服务机构:
为提升社区服务中心的组织能力建设,打造社区服务枢纽平台,我院拟于近期组织开展 “社区服务中心运营与管理”培训。本次培训旨在通过对社区服务中心主任进行政策、知识、技能、态度等方面的系统培训,提高其职业化和专业化水平,引导其立足社区发展,规范治理机制,践行社会服务。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优先对象:未参加社工学院举办的往期社区中心主任系列培训班、且上岗时间在6个月以内的中心主任或中心副主任。
其他对象:机构推荐的已担任或拟担任社区服务中心负责人的相关人员。
(本期培训限额40人,将根据机构推荐、工作经验、学习意愿、是否注册社工等综合因素录取)。
二、培训总体安排:
本次培训分为10个课程模块(包含培训心得及案例撰写)。
1、培训日期:4月22日(周五)、4月23日(周六)、5月13日(周五)、5月14日(周六)、5月27日(周五)、5月28日(周六)、6月10日(周五)、6月11日(周六),具体安排见附件1。
2、上课时间:9:30—12:00,13:30—17:00
三、培训内容:
深圳社区治理平台建设的探索、社区中心主任角色认知与团队建设、社区基金会、社区创新动力驿站之社区教育创新、如何使社区中心开展的个案更具专业化、社区资源如何有效链接和使用、如何传播推广社区服务、工作支持系统的构建、深圳及香港优秀社区服务中心参访交流等。
四、培训方式:
团队建设、专题培训、主题沙龙、小组讨论、参访交流、培训心得、案例撰写、小组分享等
五、培训地点:
深圳城市学院(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21号,附近公交站台:市总工会、二医院门诊部;地铁站:燕南站B出口)(教室暂定)
六、 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共计费用1550元/人(包括在香港和深圳期间的课酬费、教室租金费、参访费、结业证书、管理等费用,不包括学员赴港签证费、在学习期间的交通、餐饮费用、一切个人消费、一切由不可抗力因素所造成的额外费用)。
1、具有深圳市注册社工证的在岗中心主任:费用由福彩公益金资助560元/人,个人或机构自费990元/人。
2、无深圳市注册社工证的在岗中心主任或机构拟培养的准中心主任:费用由福彩公益金资助360元/人,个人或机构自费1190元/人。
七、培训报名及缴费:
1、 请有意愿参加培训的社区中心主任个人认真、如实填写培训申请表(见附件3),发至机构,请各机构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汇总本机构个人培训申请表,连同报名总表(见附件4)于4月13日17时前发邮件至lxx@sswc.org.cn ,请发送文件夹压缩件并修改文件名称为:社区主任班报名(XX机构)
2、 报名截止后主办方进行名单筛选,请收到报名成功的短信后在规定时间内缴费,如入选名单后拒绝缴费造成名额浪费,将会影响该学员下次报名,学习费用缴纳至如下账户:
户名: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工作学院
账号:7442210182600101075
开户行:中信银行深圳笋岗支行
备注:请务必在网上转账备注中注明:姓名+社区主任+机构简称,以方便双方查询。
2、主办方将在开班前与培训期间不定期通过短信、邮件、QQ群及微信群等方式发布与培训相关的上课信息,请相关人员随时保持通讯畅通。
八、 注意事项:
1、请每位参训者于6月5日前上交一篇服务案例或一篇学习心得,要求案例不少于1000字(撰写优秀者可计8学时),学习心得不少于1500字(撰写优秀者可计5学时)。
2、为严肃培训纪律,保证培训效果,培训期间不得迟到或早退,迟到或早退30分钟及以上的不予记录学时。出勤率达到80%并经考核合格(考试形式等另行通知),可获得主办机构颁发的培训结业证书。
3、为避免培训资源的浪费,培训期间不得无故请假、缺课,迟到、早退,严禁代他人签到。不遵守培训纪律者,将予以通报,并被取消下一阶段的培训资格。
4、我院将于近期陆续推出各类培训课程,请留意社工学院网站(www.sswc.org.cn)“培训通知”栏或其他形式的有关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 1、培训安排表
2、培训讲师
3、培训个人申请表
4、机构报名总表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工作学院
二0一六年四月六日
(联系人:22937002-802, lxx@sswc.org.cn)